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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採購做環保 民間企業一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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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地球暖化日趨嚴重,環保議題成為世界各國關注焦點。其實,環境保護不只是政府政策的問題,對企業而言,更可視為永續經營中重要的一環。我國政府看準企業廣大的影響力,自95年起便不斷推動綠色採購計畫,帶動國內機構使用綠色產品,並同步實施獎勵措施計畫,鼓勵企業一同加入環保行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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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綠色產品及綠色採購
根據行政院環保署對「綠色消費」的解釋,其指「在維持基本生活所需,並追求更佳生活品質之同時,降低天然資源與毒性物質之使用及污染物排放,目的在不影響後代子孫權益的消費模式。」簡單的說,要落實綠色消費,可由綠色採購、使用綠色產品開始做起,如:民眾優先選擇以回收材料製造的產品。
對企業而言,企業在綠色消費上同時扮演生產者與消費二種角色,企業除了將綠色產品列為採購之優先衝量標準外,更應生產綠色產品來因應綠色消費者所需,在生產製造過程考量清淨生產、節省能源、節水技術、資源再生、再回收等問題。環保署指出,這不但是企業在環保上應該努力的目標,也是企業永續經營中必須面對的課題與技術。而針對企業所需生產的綠色產品,各個單位又有不同的說明解釋: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
綠色產品為「為衡量、預防、限制、減少與矯正對水、空氣及土壤的環境損害,並處理與廢棄物、噪音、生態系統相關之問題所需生產之產品、服務或有關之活動。」
國際標準組織(ISO)頒布之ISO 14024 標準
綠色產品為「基於生命週期之考量,具整體環境優越性之產品與服務」。
環保署
綠色產品的指標為「低污染、可回收、省資源」。
環保標章之推動與申辦
發起綠色採購行動,進而推動國家綠色消費,已成國際間綠色行動主流。一般來說,政府的推動手法可區分為強制性法規或志願性協議,國內採取的方式則是將綠色採購目標、產品項目與產品準則清楚規定,不但容易遵循實施,也較容易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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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配合綠色消費導向,讓消費者能清楚地選擇有利環境的環保商品,同時促使販賣製造商,自動發展綠色產品,環保署特別設計了環保標章的制度,並在2002年3月19日評選出我國的「環保標章」,這個標章圖樣為「一片綠色樹葉包裹著純淨、不受污染的地球」,亦是象徵著「可回收、低污染、省資源」的環保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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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我國環保標章 |
企業該如何申請環保標章?
目前,我國在「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條文中,將環境保護產品分成三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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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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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產品 |
取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環保標章使用許可以及取得與我國達成相互承認協議之外國環保標章使用許可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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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類產品 |
非屬環保署公告之環保標章產品項目之產品,經環保署認定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省能源條件,並發給證明文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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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類產品 |
指該產品經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符合「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會成本」之產品,並發給證明文件者。 |
而環保標章申請程序共分為「第一類環保標章申請」與「第二類環保產品申請」兩種,第一類環保標章之執行程序可分為五個步驟:(1)篩選產品項目、(2)研擬產品規格標準、(3)公告接受申請、(4)與廠商簽約並核發使用證書、(5)後續追蹤考核。
申請流程由申請標章的廠商提出申請文件,申請之相關文件經執行單位初審完成並現勘後,提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保標章審議委員會審查,經審查通過後,即可發證授權廠商使用該項產品環保標章。
更多申請注意資訊請查詢以下網址:
環保標章規格標準查詢
環保標章申請書下載
環保標章申請須知
「推動企業與團體實施綠色採購計畫」措施
除了綠色產品使用與製造之推動,環保署於民國96年度正式推出「民間綠色消費及綠色採購推廣計畫」,期望企業界(特別是通路商)能配合政策,優先選購並協助推廣綠色產品。為了鼓勵企業公司參與綠色採購行列,政府最近亦積極舉辦各種綠色採購相關活動,例如:企業環保獎、綠色行銷獎、環保旅館大賽、企業綠色採購績優獎等,其推動成果豐碩。
為推行全民綠色消費,除實施機關綠色採購推動方案外,自96年起責由各地方環保機關邀請民間企業及團體參與,共獲1,532家響應,綠色採購金額合計逾6億7仟2百萬元,較95年增加3倍。
環保署同時公布97年「推動民間企業與團體綠色採購實施計畫」,結合環保局持續鼓勵民間企業與團體實施綠色採購,並輔導販售業者設立綠色商店、旅館業者申請環保標章及派遣種子教官深入鄰里、社區、學校宣導綠色消費,加強「環保標章」認識及「綠色消費」的認同,並鼓勵優先購買環境保護相關產品,促進綠色產業發展及減少對環境負面衝擊,以提升環境品質。
環保署為便利民眾採購環保產品,即日起於綠色生活資訊網(http://greenliving.epa.gov.tw)開設綠色商店系統,徵求販售環保標章及其他環境保護產品的合法賣場登錄為綠色商店,只要經地方環保局審查合格者,即可取得使用綠色商店標誌及參加第2屆綠色行銷獎權利,店家環保產品資訊亦將置於該網站,提供民眾查詢,就近購買。
隨著全民綠色消費時代的來臨,特別設置綠色商店網路系統,以利販售3種以上環保標章產品,且有完善產品標示及資源回收設施的業者登錄為綠色商店,並授予綠色商店標誌張貼於門首,公布店內販售環保標章、節能標章及省水標章之產品種類,方便民眾入內採購。同時為表彰綠色商店,舉辦第2屆綠色行銷獎,針對「政策」、「措施」及「成果」等三部分評選,販售業者登錄為綠色商店及參加綠色行銷獎,除爭取推動環保的榮譽,提昇企業形象外,藉參選機會,還可由不同專業領域的專家學者,協同檢視並提供綠色商品導入與管理、綠色行銷策略、賣場綠色環保與衛生管理、綠色消費觀念宣導、推動資源回收等寶貴意見及建議,增加企業的競爭力及提升服務品質。
建構一個健全環保產品行銷通路及採購資訊,以讓綠色消費者能容易購得綠色產品。依環保署規定內容,凡符合以下5項條件之企業廠商,即具備申請成為綠色商店的資格:(1) 具有合法之營利事業登記證。
(2) 商店內販售標章產品達3種以上。
(3) 商店內設有資源回收區。
(4) 環保產品陳列方式及標示清楚,如設置專櫃、專區或零散貨架、張貼海 報、指引、地貼、插卡…等。
(5) 需於環保署綠色生活資訊網線上填寫完整且與實際現場相符之資料。
在國內合法登記並領有營利事業登記證之商店,經申請後成為「綠色商店」後,其設置「綠色商店」規範之重點工作如下:
(1) 綠色商品導入與管理:「環保標章」、「節能標章」等政府認定為綠色產品或符合這些標章規格的產品之導入與管理。
(2) 綠色行銷策略:行銷方式應融入環保概念,並避免不必要的行銷,並應提供顧客相關之產品環保特性資訊。
(3) 賣場綠色環保與衛生管理:使用節能設備或節能之作法,包裝儘量採用 無污 染、易於回收的材質並適度包裝,環境衛生清潔等。
(4) 綠色消費觀念宣導:持續性提供顧客綠色消費觀念與綠色產品資訊等等。
(5) 參與或辦理環保活動:綠色商店除販賣綠色產品外,應主動參與或配合辦理相關環保活動,以推廣環保觀念。
(6) 資源回收宣導:設置商品或廢棄物回收通路並推廣資源回收。
其他更多關於綠色商店申辦資訊,請參下表:
各國推動綠色採購之現況
目前,我國共計開放99項環保標章產品規格標準,核發3303件產品使用環保標章,標章使用枚數累計達48億餘枚,其產品產值約值802億。如以規格標準開放數而言,我國推動成效排名世界第四,亞洲第二。以下針對各國推動綠色採購所執行的措施進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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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 |
推動綠色採購之現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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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 |
•聯邦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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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 |
•中央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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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
1995年6月開始實施「綠化政府運作法案」,訂立有關綠色採購的原則,並訂出具體時間表,必須在公元2000年以前完成。此法案主要的特色為要求所有政府行政部門領導發展運作至公元2000年,並且於1997年檢視其績效。此法案提供行政部門在選擇是否採購其環保產品時的架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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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 |
自1979年起推行環保標章制度,政府機構即優先採購獲環保標章之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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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 |
1991年由能源部及環境部發展永續性產品的採購政策,1994年8月發展永續性大眾(公開)採購政策法案。1995年修正此法案,規定採購及消費之相關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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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時 |
對非綠色產品課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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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法國 |
政府機構優先採購歐盟之環保標章產品,由中央行政部門先行實施綠色採購。 |
環顧先進國家多項綠色消費鼓勵措施,大部分以推動政府機關之「綠色採購」(Green Procurement)為最重要,利用政府機關的龐大採購力量,優先購買對環境衝擊較少之產品,以鼓勵企業加強生產及使用綠色產品,進而帶動綠色消費風氣,達到環境保護的效益,真正落實綠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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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民間企業與團體綠色採購計畫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民間企業與團體綠色採購措施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我國環保標章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綠色採購的概念及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