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
1.本人或戶長。
2.未成年人以法定代理人為申請人。
3.利害關係人(無前列1.2之申請人時,得以利害關係人身分申請者,應附繳利害關係證明文件)。
應備證件:
1.戶口名簿、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2.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定居證。
3.初設戶籍者應請領國民身分證,須備2年內拍攝彩色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相片規格詳見http://www.ris.gov.tw/187,繳交數位相片者請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網路申辦-國民身分證影像上傳https://www.ris.gov.tw/webapply/765上傳數位相片)須核對本人人貌,未滿14歲者得免請領國民身分證。
4.父母一方辦理時,須另檢附他方之同意書或授權書(國外作成須經駐外館處驗證,大陸地區作成應經海基會驗證)。
5.如係另立一戶,單獨立戶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