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注意事項: 一、申請時限:隨時辦理。 二、應檢附附件:災害證明文件影本 。 三、請於申請資料送出後2日內檢齊附件,並註明系統回復之申辦案號,以郵寄或傳真送至所轄稅捐稽徵處,逾期未提供者,視同未完成申請手續。
你對此服務的說明滿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