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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資料異動跨機關通報服務

一、於辦理姓名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變更(更正)、出生日期更正、遷徙登記(遷入或住址變更登記)登記後,可憑自然人憑證,申請將最新戶籍資料通報至您指定的機關。 二、通報時程須1至3天。通報完成時,將寄送電子郵件通知您;或至「戶籍資料異動跨機關通報服務查詢」,使用自然人憑證查詢進度與結果。

戶籍資料異動跨機關通報服務 發布單位:澎湖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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