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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名義

申辦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須為納稅義務人本人。 二、應檢附附件:取得所有權證明文件影本。 三、請於申請資料送出後 2 日內檢齊附件,並註明系統回復之申辦案號,以郵寄或傳真送至所轄稅捐稽徵處,逾期未提供者,視同未完成申請手續。

變更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名義 發布單位:澎湖縣政府
服務內容
申辦注意事項:
  • 一、申請人須為納稅義務人本人。
  • 二、應檢附附件:取得所有權證明文件影本。
  • 三、請於申請資料送出後 2 日內檢齊附件,並註明系統回復之申辦案號,以郵寄或傳真送至所轄稅捐稽徵處,逾期未提供者,視同未完成申請手續。
申辦流程
郵寄或當面交付
應備物品
  • 1.申請書
  • 2.臨櫃:身分證;郵寄:身分證影本;線上申辦: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
作業天數
收件後5日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澎湖縣政府稅務局 > 房屋稅科
電話:06-9279151轉226,229,250,251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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