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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身心障礙鑑定到宅鑑定

1. 全癱無法自行下床。

2. 需二十四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

3. 長期重度昏迷者

4. 其他特殊困難

澎湖縣身心障礙鑑定到宅鑑定 發布單位:澎湖縣政府
  • 服務內容
    • 1. 全癱無法自行下床。
    • 2. 需二十四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
    • 3. 長期重度昏迷者
    • 4. 其他特殊困難
    申辦流程
    • 1
      家屬或代理人備妥資料,前往戶籍所在地市(鄉)公所,提出申請身心障礙到宅鑑定市公所提出身心障礙鑑定申請
    • 2
      領取身心障礙證明申請表及鑑定表並與檢附資料一齊送(或郵寄)至衛生局
    應備物品
    • 1. 近三個月內之一吋半身照片三張
    • 2. 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及戶口名簿影本
    • 3. 相關疾病之診斷證明書
    • 4. 身心障礙鑑定表
    作業天數
    約4個工作天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澎湖縣政府衛生局 > 醫政科
    電話:(06)9272162
  • 服務內容
    • 1. 全癱無法自行下床。
    • 2. 需二十四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
    • 3. 長期重度昏迷者
    • 4. 其他特殊困難
    申辦流程
    • 1
      家屬或代理人備妥資料,前往戶籍所在地市(鄉)公所,提出申請身心障礙到宅鑑定市公所提出身心障礙鑑定申請
    • 2
      領取身心障礙證明申請表及鑑定表並與檢附資料一齊送(或郵寄)至衛生局
    應備物品
    • 1. 近三個月內之一吋半身照片三張
    • 2. 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及戶口名簿影本
    • 3. 相關疾病之診斷證明書
    • 4. 身心障礙鑑定表
    作業天數
    約4個工作天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澎湖縣政府衛生局 > 醫政科
    電話:(06)927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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