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館設研究小間,供閱覽人利用館藏圖書資訊,從事學術研究。閱覽人應憑閱覽證,填寫申請書(本申請書存查一年後即予銷毀)並提研究計畫摘要,並檢附相關證件(學生證、教師證、工作證等證件影本),經審查通過後使用。
2. 本館依申請時間之先後,並視研究性質依博士生、碩士生及由政府機關(構)委託研究專案撰寫計畫書等順序,進行資格審查,核定分配使用時間。每次申請以二個月為使用期限。其他有特殊研究需求者,需經專案申請通過後使用之。
申請書下載:
https://www.ncl.edu.tw/downloadfile_url?url=files/202203/fcf100e2-728c-4123-9407-89186b9ec41d.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