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資格: (1)現場經驗交流:國民小學圖書教師、公共圖書館館員或圖書館利用指導人員到館,與本館館員交流班訪活動教案之實務運作經驗。來館參與交流人數至少3人始受理,每次交流時間約90分鐘。 (2)圖書館利用教育:無圖書教師之國民小學教師帶領學生到館,由館員進行圖書館利用教育,課程時間約50分鐘。若同一時段有2校以上申請,以未申請過之學校為優先。隨行人員(帶隊老師及學生家長)至少2名,參與學生人數須至少15人始受理。隨行人員須於活動中維持秩序及協助小組實作,倘疏於協助管理,本館得視情形暫停該校再次申請權利。 2.申請時段:週二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寒暑假及休館日不受理。上午、下午均限1場次。 3.請提前14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