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申請出境作業

一、服役期間分三階段,分別由役男或用人單位依規定提出申請: (一)第一階段服:由役男提出申請。 (二)第二、三階段: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 二、出境事由依據替代役役男出境管理辦法第3條、第4條、第7條規定辦理。

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申請出境作業 發布單位:役政司
  • 服務內容
    • 一、服役期間分三階段,分別由役男或用人單位依規定提出申請:
      • (一)第一階段:由役男提出申請。
      • (二)第二、三階段: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
    • 二、出境事由依據替代役役男出境管理辦法第3條、第4條、第7條規定辦理。
    申辦流程
    • 1
      第一階段:由役男敘明事由、出入境時間、地點,檢附出國申請表、證明文件(含中文譯本),於預定出境之日10日前,向基礎訓練單位提出申請,經轉陳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後發給替代役役男出境核准通知單,役男始得出境。
    • 2
      第二、三階段:
      • (一)由用人單位於役男預定出境之日3個工作日前之下午6時前,於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資訊管理系統登錄申請並線上函送出境申請表、證明文件(含中文譯本)辦理役男出境業務處理作業。
      • (二)主管機關線上審查核准後,以資訊管理系統線上發送核准函文,用人單位或役男登入系統下載及印列出境核定函文及替代役役男出境核准通知單,出境時持護照及替代役役男出境核准通知單辦理通關手續。
    應備物品
    • 一、中華民國護照:須於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資訊管理系統填寫護照號碼及護照效期截止日期。
    • 二、證明文件:依據替代役役男出境管理辦法第3條、第7條暨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出境作業規定之各項事由檢具相關資料(含中文譯本)。
    作業天數
    一、第一階段:役男向基礎訓練單位提出申請,並由基礎訓練單位受理後轉陳主管機關收件之日起約7個工作日。
    二、第二、三階段:用人單位於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資訊管理系統登錄申請並線上函送後約1至3個工作日。
    聯絡窗口
    甄選組法制科 (049)2394427
滿意度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