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對象: (一)欲來臺從事專業活動之專業人士(宗教教義研修、教育講學、投資經營管理、科技研究、藝文傳習、協助體育國家代表隊培訓、駐點服務、研修生、短期專業交流)。 (二)欲來臺從事商務活動之商務人士(演講、商務研習(含受訓)、履約活動(含為邀請單位從事驗貨、售後服務、技術指導、培訓等)、跨國企業內部調動服務、短期商務活動交流 (含商務訪問、會議、考察、參加展覽、參觀展覽、海空運服務)。 二、申請方式:線上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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