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對象: 大陸地區人民居住於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區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許可來臺從事個人旅遊: (一)年滿二十歲,且有相當新臺幣十萬元以上存款、銀行核發金卡、年工資所得相當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或持有經主管機關公告之其他國家有效簽證。其直系血親及配偶得隨同申請。 (二)十八歲以上在學學生。 二、申請方式:於線上系統進行申請。
你對此服務的說明滿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