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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霸國家公園申請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之設置

申請廣告物許可者,審查後其檢附證件齊全及合法令之規定者,發給許可證;如需申請雜項執照、使用執照由審查承辦人核對,符合者發給執照。

雪霸國家公園申請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之設置 發布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 服務內容
    申請廣告物許可者,審查後其檢附證件齊全及合法令之規定者,發給許可證;如需申請雜項執照、使用執照由審查承辦人核對,符合者發給執照。
    申辦流程
    • 1
      申請人掛號:填寫申請書(範例),並檢附必備書、圖。
    • 2
      審查作業:查核相關文件圖說是否符合;不符者第一次通知改正或會外單位。
    • 3
      核准者發函通知領取。
    應備物品
    • 一、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 二、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營業許可
    • 三、合法建築改良物使用相關證明文件
    • 四、切結書
    • 五、圖面(含規格、材料、尺寸、數量、與建物之相關位置)
    作業天數
    10天
    聯絡窗口
    環境維護課(037)9961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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