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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國家公園檔案閱覽申請

申請閱覽當事人提出書面親送或郵寄通訊申請。

金門國家公園檔案閱覽申請 發布單位:內政部國家公園署
  • 服務內容
    申請閱覽當事人提出書面親送或郵寄通訊申請。
    申辦資格
    •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及其所設立之本國法人、團體。
    • 二、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僑居國外之國民。
    • 三、外國人,以其本國法令未限制中華民國國民申請提供其政府資訊者為限,亦得依法申請之 。
    申辦流程
    • 1
      查詢檔案目錄
    • 2
      填寫檔案應用申請書
    • 3
      申請書之送達
    • 4
      審核回復通知
    • 5
      應用檔案應備之證明文件
    • 6
      繳納費用及檔案歸還
    應備物品
    作業天數
    30天
    聯絡窗口
    行政室檔管人員(082)31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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