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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移警訊桿線之申請

申請人有遷移相關警訊電桿需求時填寫。

遷移警訊桿線之申請 發布單位:內政部警政署
  • 服務內容
    申請人有遷移相關警訊電桿需求時填寫。
    申辦流程
    • 1
      申請人填寫「遷移警訊桿線申請表」,載名事由並檢附相關文件,傳真或逕寄警察通訊所當地分所或e-mail至警察通訊所信箱。
    • 2
      與申請人排定時間至申遷地點實地履勘。
    • 3
      會勘後
      • (1)如為免費遷桿案件(依據電信線路設置維護遷移及租桿掛線規則第三十條之免費遷移要件),以書面告知申請人同意遷移及施工日期。
      • (2)如非免費遷桿案件,以書面告知申請人同意遷移並寄送繳款通知,申請人收到繳款通知後一週內,以匯票郵寄或逕至警察通訊所繳納後,書面告知申請人施工日期。如逾期未繳納則註銷該案件申請。
    應備物品
    • 2.申請免費遷移警訊桿線請檢附土地所有權狀或相關得證明為土地所有權人、合法佔用人或使用人之文件。
    作業天數
    參酌申請人預定之會勘日期,商訂日期派員會同申請人做實地勘查。會後完成相關預算編列,並以書面通知施工日期。
    聯絡窗口
    臺北分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二段225巷17號),聯絡電話:(02)22522801
    新竹分所(地址:新竹市經國路1段752號),聯絡電話:(03)5331627
    臺中分所(地址:臺中市南區永和街127之1號),聯絡電話:(04)22659173
    臺南分所(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51號),聯絡電話:(06)6357461
    高雄分所(地址:高雄市鳳山區新富路578號),聯絡電話:(07)7639395
    花蓮分所(地址: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21之1號),聯絡電話:(03)822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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