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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號彈輸入之申請

管理標的:「其他信號火炬」、「其他濃霧信號」及「其他信號彈」貨品號列輸入之信號彈。

信號彈輸入之申請 發布單位:內政部警政署
  • 服務內容
    管理標的:「其他信號火炬」、「其他濃霧信號」及「其他信號彈」貨品號列輸入之信號彈。
    申辦流程
    應備物品
    • 二、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 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其營業登記項目應具有批發、零售信號設備或用品等項。
    • 四、原廠出廠證明文件。
    • 五、產品相關認證文件。
    • 六、產品型式文件圖說。
    • 七、文件為外文者,應檢附詳實之中文正體字譯本。
    • 八、再次申請者另應檢附:
      • (一)前次輸入信號彈黏貼產品序號圖說。
      • (二)信號彈銷售資料報表、事業銷售報表或銷毀名冊報表。
    作業天數
    受理後7日內
    聯絡窗口
    (02)27666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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