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警械售賣輸入之申請

申請警械售賣輸入,請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層報本部許可。

警械售賣輸入之申請 發布單位:內政部警政署
  • 服務內容
    申請警械售賣輸入,請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層報本部許可。
    申辦流程
    應備物品
    • 1.輸入國家信用狀影本一式3份
    • 2.外銷定單一式3份(附中文譯本)
    • 3.產品中文說明書一式3份
    • 4.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一式3份
    • 5.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一式3份
    • 6.許可文件影本一式3份
    • 7.製造電氣警棍(棒)(電擊器)並附測試結果報告一式3份
    • 8.製造防暴網並附拋射物單位面積發射動能報告一式3份
    作業天數
    10至15日
    聯絡窗口
    (02)23215090
滿意度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