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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酒製造業增設工廠申請書

菸酒製造業增設工廠申請書 發布單位:財政部國庫署
  • 服務內容
    • 一、 申請條件:已取得菸(酒)製造業者許可核准公文或菸(酒)製造業許可執照之業者,業者及負責人無菸酒管理法規定應不予許可之情事。
    • 二、 申請方式:填寫菸酒製造業增設工廠申請書後,連同附件郵寄至財政部(國庫署)。
    • 三、 申請費用: 申請變更,需先繳納審查費,屬股份有限公司者審查費,每件新臺幣(下同)$2,500元;非屬股份有限公司者審查費,每件$1,500元。向相關主管機關完成變更後,於30日內再申請換照,並繳納證照費$1,000元。
    申辦流程
    • 1
      申請變更許可:將填妥之菸酒製造業增設工廠申請書蓋上業者與負責人章及其他附件,寄至財政部(國庫署)。
    • 2
      申請換發許可執照:將填妥之菸酒製造業增設工廠申請書蓋上業者與負責人章及其他附件,寄至財政部(國庫署)。
    應備物品
    • 一、申請變更許可:
      • (一) 菸酒製造業增設工廠申請書
      • (二) 聲明書
      • (三) 生產及營運計畫表
      • (四) 符合環保或非環保列管之證明文件
      • (五) 繳費收據影本。    
    • 二、申請換發許可執照:
      • (一) 菸酒製造業增設工廠申請書
      • (二) 許可執照正本
      • (三) 聲明書
      • (四) 工廠登記證明文件或免辦工廠登記者文件
      • (五) 符合環保或非環保列管之證明文件
      • (六) 繳費收據影本。
      • (七) 產製酒精類者應另檢附工廠所在地消防主管機關檢查合格文件。
    作業天數
    45天內。
    聯絡窗口
    承辦機關:財政部國庫署
    電話:(02)23228000#7471
    傳真:(02)23970990
    地址:116055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點我看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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