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客語生活學校補助範圍: 於校園營造客語內化於生活之使用情境,為補助先決要件:
一、 客語生活學校:
(一) 落實7大實施原則:建立家長及社區共識,讓客語回到學校、生活及社區,並連結在地店家,讓師生在生活中自然使用客語對話。
(二) 客語沉浸式教學:以客語做為教學語言進行科目課程或融入教保活動,並創造客語溝通環境,讓客語成為日常溝通語言,另訂實施計畫辦理。
(三) 客家特色課程:配合12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將在地客家語言文化融入核心素養,透過課程設計與教學安排,形塑學校教育願景及強化學生適性發展,另訂實施計畫辦理。
(四) 辦理寒暑假沉浸式密集客語學習班。
(五) 辦理課後客語學習班。
(六) 非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之學校推動「客家日」、「客家週」、「客家月」及客語情境布置(如學習角)。
二、 客家特色班、客家實驗教育及客家實驗學校。
三、 推動客語復甦所需之相關軟、硬體設備。
四、 其他推動客語復甦等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