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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裝載危險物品臨時通行證申請

1.申請人資格: (1)廠商貨主。 (2)交由貨運業者運輸者,應會同申請。 2.申請受理單位:向起運地或車籍所在地之公路監理機關辦理。 3.申請內容: (1)物質安全資料表一份。 (2)其他主管機關審查文件: (A)載運環保署列管之第1-3 類毒性化學物質應備妥主管機關核發之相關許可證號碼 (B)載運有害事業廢棄物應備妥主管機關核發之相關聯單號碼 (C)載運事業用爆炸物 事業用爆炸物運輸(配購)證 經濟部 (D)載運爆竹煙火 主管機關核准函 消防機關

貨車裝載危險物品臨時通行證申請 發布單位:交通部公路局
  • 服務內容
    應備齊下列文件向【起運地】或【車籍所在地】公路監理機關辦理。
    申辦資格
    • 1. 廠商貨主。
    • 2. 交由貨運業者運輸者,應會同申請。
    申辦流程
    應備物品
    • 1. 物質安全資料表一份。
    • 2. 其他主管機關審查文件:
      • (1) 載運環保署列管之第1-3類毒性化學物質應備妥主管機關核發之相關許可證號碼
      • (2) 載運有害事業廢棄物應備妥主管機關核發之相關聯單號碼
      • (3) 載運事業用爆炸物 事業用爆炸物運輸(配購)證 經濟部
      • (4) 載運爆竹煙火 主管機關核准函 消防機關
    作業天數
    3~7個工作日
    聯絡窗口
    各區公路監理所(站)-企劃裁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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