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對象:汽、機車車主,包含個人、公司、行號等。 二、實施方式:完成本服務申請啟用後,自用車及機車於每年7月、營業車於每季(3月、6月、9月、12月)汽燃費開徵期前,監理機關將對同一車主名下登記之所有車輛,依指定之電子方式寄發繳款通知,並取消紙本寄送。
一、適用對象:汽、機車車主,包含個人、公司、行號等。
二、實施方式:完成本服務申請啟用後,自用車及機車於每年7月、營業車於每季(3月、6月、9月、12月)汽燃費開徵期前,監理機關將對同一車主名下登記之所有車輛,依指定之電子方式寄發繳款通知,並取消紙本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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