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用車及機車汽車燃料使用費於每年7月徵收。 2. 營業汽車於每年3、6、9、12月分四季徵收。 3. 實施方式:於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以信用卡或金融活期帳戶線上繳納。
1. 自用車及機車汽車燃料使用費於每年7月徵收。
2. 營業汽車於每年3、6、9、12月分四季徵收。
3. 實施方式:於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以信用卡或金融活期帳戶線上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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