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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自行回國就讀各級學校申請
符合僑生資格規定,擬自行回國就讀各級學校者,得於回國次日起90日內檢具申請表及相關證件,向僑務委員會申請核轉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視實際情形核定分發入學。
僑生自行回國就讀各級學校申請
發布單位:僑務委員會
臨櫃申辦
親自現場辦理
服務內容
符合
僑生資格
規定,擬自行回國就讀各級學校者,得於回國次日起90日內檢具申請表及相關證件,向僑務委員會申請核轉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視實際情形核定分發入學。
申辦流程
1
本人、家長或委託代辦人備齊應備物品。
2
送至僑務委員會(地址:100218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
點我看地圖
5號櫃臺)洽辦。(本項業務涉及查驗證件,未開放線上申辦)
應備物品
1.
僑生自行回國就讀各級學校申請表
。
2.
僑生自行回國申請就讀各級學校應檢具證件告知單
所載明之證明文件。
3. 非本人或家長申請者,請另附
委託書
。
作業天數
收件之次日起5個工作天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僑務委員會僑生處
承辦人員:賴怡菁
電話:(02)23272600#2647
傳真:(02)23566385
地址:100218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
點我看地圖
5號櫃臺
下載臨櫃申請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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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說明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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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對此服務欲提供意見,歡迎使用客服信箱:egov@service.gov.tw或客服電話:(02)21927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AM~6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