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尚未定義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人生大事
出生
就學
就業
就養
終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英文申辦服務
主題策展
資訊發布
政府新聞
即時影像
行動化服務
實用連結
GSP會員中心
關於本站
網站導覽
規範與授權
English
隱私權保護政策
服務條款
上方連結
網站連結
下方連結
電腦版
:::
選單
人生大事
出生
就學
就業
就養
終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英文申辦服務
主題策展
資訊發布
政府新聞
即時影像
行動化服務
實用連結
GSP會員中心
關於本站
網站導覽
規範與授權
English
隱私權保護政策
服務條款
我的E政府
我的E政府
上方連結
網站連結
字級
小
中
大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搜尋
全站搜
找服務
搜尋
搜尋
進階搜尋
關閉
:::
首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申辦服務
_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
Bopomofo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志願入營意願調查申請
志願入營意願調查申請
發布單位:國防部後備指揮部
線上申辦
網路申請辦理
服務內容
本系統
提供志願入營意願調查,於接獲申請後,由
各縣市後備指揮部
聯繫申請人檢附相關資料,辦理初審作業。於受理後20天,陳轉案件至申請人選填單位之人次室或各司令部實施複審作業,作業天數依各單位審查狀況而定。
申辦資格
1. 軍士官:
(1)對象:退伍未逾5年;曾志願入營經解除召集逾1年且未逾3年。
(2)年齡:上尉40歲(含)以下;中少尉35歲(含)以下;士官40歲(含)以下。
(3)體格:體格編號一或二。
(4)考績:離營前最後1至3年考績均在甲等以上,且品德分項評鑑需為甲等以上;初任官第1年度考績得為乙上。
(5)學歷:符合原軍種、專長限制。
(6)智力測驗:100分(含)以上。
(7)品德: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且未宣告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或受強制戒治、觀察勒戒之保安處分裁判確定者,不得參加前項甄選。
2. 士兵:
(1)對象:退伍或完成軍事訓練結訓而年齡在32歲以下之常備兵後備役人員。
(2)年齡:32歲(含)以下。
(3)體格:體格合於志願士兵體格基準。
(4)考績:離營最後1年考績、品德分項評鑑在甲等以上,且未1次遭記大過以上或累滿2大過以上。
(5)學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教育部認可之同等學力。
(6)智力測驗:90分(含)以上。
(7)品德:依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第4條規定辦理。
申辦流程
1
查詢需求單位員額及職缺。
2
輸入個人資訊,並提出申請。
3
各縣市指揮部接獲申請後實施資格審查,並聯繫申請人檢附相關資料。
4
初審後,依申請選填志願單位,陳轉至人次室或各司令部實施複審及核定作業。
應備物品
1. 身分證或退伍令正本。
2. 本人近3個月脫帽2吋之半身照片4張。
3. 國軍醫院出具之體格分類檢查表2份。
(有效期1年內)
4. 本人私章及法定代理人私章(未成年者由法定代理人簽署,已成年或未成年已結婚者免簽)。
5. 民間暨軍事學院最高學歷影本1份。
6. 申請志願士兵者應填具志願書,並由其法定代理人或保證人出具保證書。
作業天數
初審作業20天,複審作業依審查狀況而定。
聯絡窗口
各縣市後備指揮部
或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202-125
我要線上申辦
滿意度調查
你對此服務的說明滿意嗎?
滿意
普通
不滿意
請勾選不滿意原因:
表單下載連結失效
線上申辦連結失效
服務說明不清楚
服務內容有誤
如您對此服務欲提供意見,歡迎使用客服信箱:egov@service.gov.tw或客服電話:(02)21927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AM~6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