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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民在國外申請換發普通護照
1. 申請地點:國外
2. 申請身分:一般人民
一般人民在國外申請換發普通護照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臨櫃申辦
親自現場辦理
服務內容
1. 申請地點:國外
2. 申請身分:一般人民
申辦流程
1
申請人攜帶應備證件及填好普通護照申請書。
2
親自或委託他人前往鄰近
駐外館處
辦理。另部分
駐外館處
受理郵寄辦理,詳情請逕洽各該館處確認。
應備物品
1.普通護照申請書:可在
駐外館處
領務櫃臺取得,或自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下載「
中華民國普通護照申請書(供國人在國外填用)
」之護照申請書。
未滿18歲者(已結婚者除外),應由其法定代理人於護照申請書背面簽名欄簽名表示同意,並貼妥身分證件影本(倘父母離婚,父或母應提供具監護權之身分證明文件)。
2.現持中華民國護照:已逾期亦須繳驗,倘無法繳驗,請提供其他具有我國國籍之證明文件。
3.符合國際民航組織規定之晶片護照專用照片乙式2張(
照片規格
)。
4.當地身分證件:如外國護照或當地居留證件。
5.護照規費:詳參
中華民國普通護照規費收費標準
。
6.其他:
駐外館處
依地區或申請人個別情形所規定之證明文件(請事先電洽該館處,說明申辦者資格條件,以確認應備文件)。
作業天數
視受理申請
駐外館處
之實際作業情形而定。
聯絡窗口
駐外館處
領務窗口
國外申辦地點
下載臨櫃申請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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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辦連結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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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對此服務欲提供意見,歡迎使用客服信箱:
[email protected]
或客服電話:(02)21927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AM~6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