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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役男申請換發普通護照

1.申請地點:國外

2.申請身分:役男(指19歲當年1月1日起至36歲當年12月31日止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齡男子)

國外役男申請換發普通護照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服務內容
    • 1.申請地點:國外
    • 2.申請身分:役男(指19歲當年1月1日起至36歲當年12月31日止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齡男子)
    申辦流程
    • 1
      申請人攜帶應備證件及填好普通護照申請書。
    • 2
      親自或委託他人前往鄰近駐外館處辦理。另部分駐外館處受理郵寄辦理,詳情請逕洽各該館處確認。
    應備物品
    • 1.普通護照申請書:可在駐外館處領務櫃臺取得,或自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下載「中華民國普通護照申請書(供國人在國外填用)」」之護照申請書。未滿18歲者(已結婚者除外),應由其法定代理人於護照申請書背面簽名欄簽名表示同意,並貼妥身分證件影本(倘父母離婚,父或母應提供具監護權之身分證明文件)。
    • 2.符合國際民航組織規定之晶片護照專用相片乙式2張(照片規格)。
    • 3.在學證明:就學最高年齡,大學至24歲12月31日(19歲之年已在國外就學,已放寬為不限定就讀正式學歷學校,包括就讀語言班均可),研究所碩士班至27歲,博士班至30歲,但大學學制超過4年者,每增加一年,得延長就學最高年齡一年,其畢業後接續就讀碩士班、博士班者,均得順延就學年齡,惟博士班就讀最高年齡以33歲為限。
    • 4.當地身分證件:如外國護照或當地居留證件。
    • 6.其他:駐外館處依地區或申請人個別情形所規定之證明文件(請事先電洽該館處,說明申辦者資格條件,以確認應備文件)。
    作業天數
    視受理申請駐外館處之實際作業情形而定。
    聯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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