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物館開放參訪採預約制。 二、開放對象:一般民眾、社團機關。 三、開放時段: (一)週一至週五 09:30~11:30、14:00~16:00,週六 09:30~11:30 (二)週日、國定假日及連續假日亦不開放參訪。 坪林交通控制中心於108年4月份起業務調整,不對外開放參訪,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四、為維護參觀品質,每梯次人數至少10人以上並以不超過45人為限,進入文物館參觀人員,請將手機調為靜音或關機並輕聲細語以維持安寧,勿大聲喧嘩。 五、參觀人員必須接受導覽人員導引,禁止進入管制區域內。 六、參觀人員須服裝整潔,勿穿著汗衫、背心、拖鞋等不雅服裝,並不得攜帶寵物、食物進入,同時嚴禁抽煙、嚼檳榔、口香糖等。 七、非經允許,參觀人員不得任意拍照攝影、如有破壞本館建築、器材及設施均應負賠償責任。 八、請隨身保管貴重物品,本館未設寄物處並不負保管之責任。 九、本館非營利事業,參觀期間之交通與安全維護、公共秩序、意外保險等相關事項,請自行負責。 十、經申請核可後,請確依申請時間準時到場,若未告知而延遲預定時程,本館將有權取消該次參訪資格。 十一、因公務所需,本館將機動調整參訪時間及變更行程安排,申請者不得異議。 十二、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由導覽人員告知修正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