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備證件:
一、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收據聯正本。
二、各項退稅原因,分別應另檢附之證明文件:
1.重複繳納者,檢附二次繳款書收據聯正本。
2.停駛、繳銷、報廢、吊銷、註銷者,檢附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影本。
3.失竊註銷者,檢附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影本及警察機關車輛失竊證明單影本。
4.吊扣者,檢附吊扣執行單影本。
5.免稅者,檢附免稅核准書影本。
使用牌照稅一般退稅申請流程圖說明:
1.申請人請備妥證件(應備證件詳如上欄)至本局全功能服務櫃臺收件。
2.證件符合,經查明申請人有無違章欠稅情形,如無欠稅,直撥退稅或填發退稅支票通知納稅義務人。
3.如有欠稅先予扣抵,扣抵欠稅後仍有餘額,填發退稅支票通知納稅義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