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單位:企劃服務科
申辦相關規定:
一、當期稅款轉帳終止應於稅款開徵2個月前辦理終止手續。
二、本約定書適用轉帳納稅範圍僅限於定期開徵之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
線上申請:
一、財政稅務入口網:
申請路徑:稅務行政>終止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申請
以自然人憑證、健保卡或工商憑證等插入讀卡機登入後申請。
二、宜蘭縣政府e櫃臺:以自然人憑證插入讀卡機登入後申請。
三、應備證件:上述憑證之一。
臨櫃申請:
收件單位:企劃服務科、羅東分局
應備證件:
填具申請、變更、終止委託轉帳代繳(領)稅費約定書(蓋存款帳戶印鑑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