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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發無違章欠稅證明

受理單位:全功能服務櫃臺及法務科 應檢附文件: ◎申請書(臨櫃申請由服務人員主動列印) ◎納稅人申請:本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代理人申請: 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納稅人身分證正本(得以加註具結之影本代替正本)、印章 ◎繼承人申請: 繼承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死亡證明文件) 繼承人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 *注意事項:書面申請應於申請書簽章並檢附身份證明文件具結之影本 1.納稅人本人申請者,須檢附身分證證明文件影本並蓋章。或代理人代為申請者,除須檢附申請人資料且蓋章外,尚須檢附代理人身分證證明文件影本並蓋章。 2.若為現場辦理,經查核證件核符,並查調所申請年度繳納及查無違章、欠稅情形後,當場發給證明。 3.若為書面申請,經查核證件核符後,查調所申請年度繳納及無違章、欠稅情形後,再函覆該年度地方稅繳納證明及查無違章欠稅證明。

核發無違章欠稅證明 發布單位: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
服務內容


受理單位:全功能服務櫃臺及法務科

應檢附文件:

  • ◎申請書(臨櫃申請由服務人員主動列印)

  • ◎納稅人申請:本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 ◎代理人申請:

    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納稅人身分證正本(得以加註具結之影本代替正本)、印章

  • ◎繼承人申請:

    繼承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死亡證明文件)

    繼承人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

    *注意事項:書面申請應於申請書簽章並檢附身份證明文件具結之影本

    • 1.納稅人本人申請者,須檢附身分證證明文件影本並蓋章。或代理人代為申請者,除須檢附申請人資料且蓋章外,尚須檢附代理人身分證證明文件影本並蓋章。

    • 2.若為現場辦理,經查核證件核符,並查調所申請年度繳納及查無違章、欠稅情形後,當場發給證明。

    • 3.若為書面申請,經查核證件核符後,查調所申請年度繳納及無違章、欠稅情形後,再函覆該年度地方稅繳納證明及查無違章欠稅證明。
申辦流程
https://www.iltb.gov.tw/tw/service/process_detail.aspx?menuid=OHvkW97laT4%3d&KF=Hy6WLAJJ6Io!2x
作業天數
6天(工作天)
聯絡窗口
法務科 (03)932-5101 分機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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