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金門縣大同之家自費安養申請

自費安養收費標準 :

  • 單人房 ─ 每月新臺幣9,000元整
  • 雙人房 ─ 每月新臺幣14,000元整,每人新臺幣7,000元整

金門縣大同之家自費安養申請 發布單位:金門縣金寧鄉公所
  • 服務內容

    自費安養收費標準 :

    • 單人房 ─ 每月新臺幣9,000元整
    • 雙人房 ─ 每月新臺幣14,000元整,每人新臺幣7,000元整
    申辦資格
    年滿65歲,身心健康能自理生活,無法定傳染病或精神病,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得申請自費安養:
    • 1. 連續設籍本縣滿十年。
    • 2. 民國81年11月6日前曾設籍本縣,至申請日前連續設籍本縣滿三年。
    • 3. 特殊個案經縣府專案核准者,不受前項年限限制。
    申辦流程
    • 1
      符合補助對象者請檢具應備物品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公所申請,由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函送本家。
    • 2
      視實際收件日時是否有床位數有不同流程:
      • (1) 有床位:本家將與申請人電話約定家訪或初訪評估時間,由社工員、護理師進行評估並審查合格後,通知辦理體檢及審核體檢表,均符合後,函文通知辦理入住手續及應簽訂自費安養定型化契約。
      • (2) 無床位:本家收到案件後聯繫申請人10日內須接受第一次初評,評估是否符合列入候補排序(須符合安養就養資格)。符合列入候補排序後,依順序遞補到,聯繫第二次複評,由社工員、護理師進行評估並審查合格後,通知辦理體檢及審核體檢表,符合後,函文通知辦理入住手續及應簽訂自費安養定型化契約。
    • 3
      上開初評及複評若不符安養就養資格者,由本家函文至所屬鄉(鎮)公所,予以退件處理。
    應備物品
    • 1. 全戶戶籍謄本乙份。
    • 2. 公立醫院體檢表乙份。(最近三個月)
    • 3. 最近脫帽二吋半身照片五張。
    • 4. 安養申請表乙份。
    • 5.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二份。(安養定型化契約乙份)
    • 6. 如有身障手冊、重大傷病卡或榮民證應檢附影本。
    聯絡窗口
    金門縣金寧鄉公所社會課
    (082)325610、(082)325624
    892016金門縣金寧鄉仁愛新村1號點我看地圖
滿意度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