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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災害勞工失能補助

凡未加入勞工保險之受僱勞工,於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施行(91年4月28日)後遭遇職業災害致失能程度達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附表第1等級至第10等級規定之項目,經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向雇主請求失能補償,未獲得足額補償者。

職業災害勞工失能補助 發布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 服務內容
    凡未加入勞工保險之受僱勞工,於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施行(91年4月28日)後遭遇職業災害致失能程度達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附表第1等級至第10等級規定之項目,經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向雇主請求失能補償,未獲得足額補償者。
    申辦流程
    • 1
      備好應備物品。
    • 2
      以郵寄申請書件方式向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提出申請。
    應備物品
    • 二、勞工保險失能診斷書。
    • 三、受僱及職業災害相關證明文件。
    • 四、申請人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 五、經醫學影像檢查者,附檢查報告及影像圖片。
    • 六、事業單位之名稱、負責人姓名、地址等相關資料。
    • 七、未領取雇主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付職業災害失能補償之聲明書。
    • 八、因上、下班或公出途中發生事故者,請另填具『上下班、公出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證明書』。
    聯絡窗口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職災勞工保護組
    電話:(02)89956666#8287
    地址: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點我看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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