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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基(房)地承租人申請定期換約續租

#同線上申辦#

國有基(房)地承租人申請定期換約續租 發布單位: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 服務內容
    • 1.國有基地承租人如有意續租,應於租期屆滿前2年內,向出租機關申請換約續租。
    • 2.國有房地承租人如有意續租,應於租期屆滿前3個月內,向出租機關申請換約續租。
    申辦流程
    • 1
      線上申請後送出。
    • 2
      應補附承租人身分證明文件(如為影本須註明「與原件完全相符」字樣並認章,續租國有房屋者應設籍於該房屋內)及原租約(遺失者應附切結書),並攜帶承租人印章於契約書上補用印。
    • 3
      地上房屋門牌變更者,檢附變更證明(如身分證明文件已有記載者亦可)。
    應備物品
    • 1.原租約。
    • 2.身分證明文件。
    • 3.其他依規定應檢附的文件或切結書。
    備註
    租金如有欠繳,應依規定繳清。
    聯絡窗口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機關總機:(02)27814750
    機關地址:106433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3樓點我看地圖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
    機關總機:(04)23025353
    機關地址:403401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3、4樓點我看地圖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
    機關總機:(07)2293670
    機關地址:800301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18樓點我看地圖
  • 服務內容
    • 1.國有基地承租人如有意續租,應於租期屆滿前2年內,向出租機關申請換約續租。
    • 2.國有房地承租人如有意續租,應於租期屆滿前3個月內,向出租機關申請換約續租。
    申辦流程
    • 1
      填妥申請書。
    • 2
      攜帶應備文件,向本署各分署、辦事處申請。
    應備物品
    • 1.原租約。
    • 2.身分證明文件。
    • 3.其他依規定應檢附的文件或切結書。
    備註
    租金如有欠繳,應依規定繳清。
    聯絡窗口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機關總機:(02)27814750
    機關地址:106433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3樓點我看地圖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
    機關總機:(04)23025353
    機關地址:403401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3、4樓點我看地圖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
    機關總機:(07)2293670
    機關地址:800301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18樓點我看地圖
  • 服務內容
    • 1.國有基地承租人如有意續租,應於租期屆滿前2年內,向出租機關申請換約續租。
    • 2.國有房地承租人如有意續租,應於租期屆滿前3個月內,向出租機關申請換約續租。
    申辦流程
    • 1
      填妥申請書。
    • 2
      備妥應備文件,郵寄本署各分署、辦事處申請。
    應備物品
    • 1.原租約。
    • 2.身分證明文件。
    • 3.其他依規定應檢附的文件或切結書。
    備註
    租金如有欠繳,應依規定繳清。
    聯絡窗口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機關總機:(02)27814750
    機關地址:106433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3樓點我看地圖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
    機關總機:(04)23025353
    機關地址:403401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3、4樓點我看地圖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
    機關總機:(07)2293670
    機關地址:800301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18樓點我看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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