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照顧弱勢農、漁民,使其不致因經濟因素而造成子女喪失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之機會,特訂定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申請作業要點。
一、 本要點所稱大專校院指大學、四技、二技、五專、三專、二專等學校,不包括空中大學、空中專校及軍警學校。
二、 本助學金每學期發放金額如下:
(一) 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新臺幣四千元。
(二) 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新臺幣六千五百元。
(三) 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新臺幣六千五百元。
(四) 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新臺幣一萬三千元。
三、 申請期限為每年3月1日~31日及9月16日~10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