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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長照、保健、退休等熟齡族重要階段的政府服務與福利補助

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照顧服務申請

本中心係前臺灣省政府社會處基於照顧老人的責任與使命,於78年7月1日所設立,為我國第一所專事提供養護服務之老人福利機構;而為因應我國失智症者日益迫切之機構式照顧服務需求,自104年8月起開辦失智照顧服務。

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照顧服務申請 發布單位: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
  • 服務內容
    本中心係前臺灣省政府社會處基於照顧老人的責任與使命,於78年7月1日所設立,為我國第一所專事提供養護服務之老人福利機構;而為因應我國失智症者日益迫切之機構式照顧服務需求,自104年8月起開辦失智照顧服務。
    申辦資格
    • 一、 公費: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轉介列冊中低、低收入戶,年滿65歲以上,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一) 機構住宿式服務
        • 1. 養護服務:生活自理能力缺損需他人照顧,或需鼻胃管、導尿管護理服務需求者。
        • 2. 長期照護服務:罹患長期慢性病,且需要醫護服務者。
        • 3. 失智照顧服務:神經內科或精神科等專科醫師診斷為失智症中度以上,具行動能力,且需受照顧者。
      • (二) 社區式日間照顧:符合上述「養護服務」及診斷為失智症,具行動能力且需受照顧者。
    • 二、 自費:中華民國國民年滿60歲以上,符合前款各目條件之一,自行負擔費用者。
    • 三、 其他情況特殊或遭遇重大災變,依相關法令應予臨時收容者。
    • 四、 經醫師診斷罹患法定傳染病,入住時有引起群聚感染之虞者,應完成住院或進行隔離治療後再安排入住。
    申辦流程
    自費:
    應備物品
    • 2. 國民身分證影本。
    • 3. 中低、低收入戶證明(公費身分者須檢附,並請先行依前述公費申辦流程辦理)。
    • 4. 全戶戶籍謄本(公費身分者須檢附,並請先行依前述公費申辦流程辦理)。
    • 5. 失智症中度以上之醫師診斷證明或身心障礙證明(限申請失智照顧服務者)。
    • 6. 最近3個月內公立或區域級以上醫院體格檢查表,分2階段辦理體檢,第1階段體檢項目至少包含胸部X光檢查等,患有法定傳染病者,應檢附經醫師開立已無傳染之虞之診斷證明。第2階段經評估符合入住條件,應提供入住前1週糞便檢查(項目包含桿菌性痢疾、阿米巴痢疾及寄生蟲感染)。
    • 7. 其他相關證明。
    聯絡窗口
    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
    (04)7258131#175或#170 洽社會工作師
    地址:500040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點我看地圖
  • 服務內容
    本中心係前臺灣省政府社會處基於照顧老人的責任與使命,於78年7月1日所設立,為我國第一所專事提供養護服務之老人福利機構;而為因應我國失智症者日益迫切之機構式照顧服務需求,自104年8月起開辦失智照顧服務。
    申辦資格
    • 一、 公費: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轉介列冊中低、低收入戶,年滿65歲以上,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一) 機構住宿式服務
        • 1. 養護服務:生活自理能力缺損需他人照顧,或需鼻胃管、導尿管護理服務需求者。
        • 2. 長期照護服務:罹患長期慢性病,且需要醫護服務者。
        • 3. 失智照顧服務:神經內科或精神科等專科醫師診斷為失智症中度以上,具行動能力,且需受照顧者。
      • (二) 社區式日間照顧:符合上述「養護服務」及診斷為失智症,具行動能力且需受照顧者。
    • 二、 自費:中華民國國民年滿60歲以上,符合前款各目條件之一,自行負擔費用者。
    • 三、 其他情況特殊或遭遇重大災變,依相關法令應予臨時收容者。
    • 四、 經醫師診斷罹患法定傳染病,入住時有引起群聚感染之虞者,應完成住院或進行隔離治療後再安排入住。
    申辦流程
    • 1
      自費:
      • 1. 請檢具表件,親至本中心社工科(地址:500040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點我看地圖)提出申請。
      • 2. 本中心審核。
    • 2
      公費:
      • 1. 請檢具表件,低收入戶至戶籍所在地鄉 (鎮、市、區)公所、中低收入戶至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後,循行政程序層轉直轄市、縣(市)政府。
      • 2. 本中心審核。
    應備物品
    • 2. 國民身分證影本。
    • 3. 中低、低收入戶證明(公費身分者須檢附,並請先行依前述公費申辦流程辦理)。
    • 4. 全戶戶籍謄本(公費身分者須檢附,並請先行依前述公費申辦流程辦理)。
    • 5. 失智症中度以上之醫師診斷證明或身心障礙證明(限申請失智照顧服務者)。
    • 6. 最近3個月內公立或區域級以上醫院體格檢查表,分2階段辦理體檢,第1階段體檢項目至少包含胸部X光檢查等,患有法定傳染病者,應檢附經醫師開立已無傳染之虞之診斷證明。第2階段經評估符合入住條件,應提供入住前1週糞便檢查(項目包含桿菌性痢疾、阿米巴痢疾及寄生蟲感染)。
    • 7. 其他相關證明。
    聯絡窗口
    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
    (04)7258131#175或#170 洽社會工作師
    地址:500040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點我看地圖
  • 服務內容
    本中心係前臺灣省政府社會處基於照顧老人的責任與使命,於78年7月1日所設立,為我國第一所專事提供養護服務之老人福利機構;而為因應我國失智症者日益迫切之機構式照顧服務需求,自104年8月起開辦失智照顧服務。
    申辦資格
    • 一、 公費: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轉介列冊中低、低收入戶,年滿65歲以上,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一) 機構住宿式服務
        • 1. 養護服務:生活自理能力缺損需他人照顧,或需鼻胃管、導尿管護理服務需求者。
        • 2. 長期照護服務:罹患長期慢性病,且需要醫護服務者。
        • 3. 失智照顧服務:神經內科或精神科等專科醫師診斷為失智症中度以上,具行動能力,且需受照顧者。
      • (二) 社區式日間照顧:符合上述「養護服務」及診斷為失智症,具行動能力且需受照顧者。
    • 二、 自費:中華民國國民年滿60歲以上,符合前款各目條件之一,自行負擔費用者。
    • 三、 其他情況特殊或遭遇重大災變,依相關法令應予臨時收容者。
    • 四、 經醫師診斷罹患法定傳染病,入住時有引起群聚感染之虞者,應完成住院或進行隔離治療後再安排入住。
    申辦流程
    自費:
    • 1
      請檢具表件,郵寄(地址:500040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點我看地圖)或傳真(04)7247214至本中心申辦。
    • 2
      本中心審核。
    應備物品
    • 2. 國民身分證影本。
    • 3. 中低、低收入戶證明(公費身分者須檢附,並請先行依前述公費申辦流程辦理)。
    • 4. 全戶戶籍謄本(公費身分者須檢附,並請先行依前述公費申辦流程辦理)。
    • 5. 失智症中度以上之醫師診斷證明或身心障礙證明(限申請失智照顧服務者)。
    • 6. 最近3個月內公立或區域級以上醫院體格檢查表,分2階段辦理體檢,第1階段體檢項目至少包含胸部X光檢查等,患有法定傳染病者,應檢附經醫師開立已無傳染之虞之診斷證明。第2階段經評估符合入住條件,應提供入住前1週糞便檢查(項目包含桿菌性痢疾、阿米巴痢疾及寄生蟲感染)。
    • 7. 其他相關證明。
    聯絡窗口
    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
    (04)7258131#175或#170 洽社會工作師
    地址:500040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點我看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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