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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或自益信託土地納入遺產總額申請變更前次移轉現值申請書

贈與或自益信託土地經納入遺產總額,土地所有權人得申請變更前次移轉現值為被繼承人死亡時之公告現值,若要變更應填寫此申請書向地政事務所提出申請。

贈與或自益信託土地納入遺產總額申請變更前次移轉現值申請書 發布單位: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
服務內容
贈與或自益信託土地經納入遺產總額,土地所有權人得申請變更前次移轉現值為被繼承人死亡時之公告現值,若要變更應填寫此申請書向地政事務所提出申請。
申辦流程
申請人填妥下列資訊後簽章,連同應備證件送交地政事務所收文處理。
  • 1
    被繼承人死亡日
  • 2
    土地標示及權利範圍
  • 3
    應附附件及份數
  • 4
    申請人姓名、統編及聯絡方式
    地政事務所辦竣後以電話或公文方式通知申請人。
    *自益信託土地如向本所提出信託註記登記,可於登記申請書備註欄明「變更前次移轉現值為繼承當時之公告土地現值」並蓋章,可免另案申請。
應備物品
  • 1.申請書
  • 2.遺產稅繳(免)納證明書影本
  • 3.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核對無誤後發還)
作業天數
6個工作天
(以普通件公文處理)
聯絡窗口
請洽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地價課
(02)26421621分機3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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