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版選單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人生大事
出生
就學
就業
就養
終老
日常生活
婚姻與身分
交通與旅遊
居住與環境
理財與納稅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英文申辦服務
主題策展
資訊發布
政府新聞
即時影像
行動化服務
實用連結
GSP會員中心
關於本站
網站導覽
規範與授權
English
隱私權保護政策
服務條款
上方連結
網站連結
下方連結
E-GOV智能小幫手
電腦版
:::
選單
人生大事
出生
就學
就業
就養
終老
日常生活
婚姻與身分
交通與旅遊
居住與環境
理財與納稅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英文申辦服務
主題策展
資訊發布
政府新聞
即時影像
行動化服務
實用連結
GSP會員中心
關於本站
網站導覽
規範與授權
English
隱私權保護政策
服務條款
我的E政府
我的E政府
上方連結
網站連結
字級
小
中
大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搜尋
全站搜
找服務
搜尋
搜尋
進階搜尋
關閉
:::
首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申辦服務
_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
Bopomofo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職業傷病醫療書單申辦(單位申辦)
勞保局提供「職業傷病門診單」或「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供投保單位填發予職保被保險人因職業傷病需門診或住院診療,以利申請職災醫療給付。
職業傷病醫療書單申辦(單位申辦)
發布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臨櫃申辦
親自現場辦理
其他申辦方式
詳如內容
服務內容
勞保局提供「
職業傷病門診單
」或「
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
」供投保單位填發予職保被保險人因職業傷病需門診或住院診療,以利申請職災醫療給付。
申辦資格
一、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於加保有效期間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時,應由投保單位填發
職業傷病門診單
或住院申請書申請診療。
二、給付標準:
可免繳健保規定部分負擔醫療費用及享有職業傷病住院膳食費30日內補助。
申辦流程
1
至勞保局或本局各地辦事處索取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空白書表,填寫後經投保單位蓋章證明。
2
攜帶上述醫療書單、全民健康保險卡及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
3
至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申請門診或住院診療。
應備物品
一、「
職業傷病門診單
」或「
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
」。
二、全民健康保險卡及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
作業天數
被保險人如未及時使用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申請診療,於就醫之日起10日內(不含例假日)或出院前補送本書單至該全民健保特約醫院或診所,可退還所收取之保險醫療費用。
備註
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遭遇職業傷病事故,於退保後1年內(保險效力終止前)因該職業傷病需診療者,仍得使用職業傷病醫療書單。
參考資料
職災醫療給付更多資訊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
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下載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職業災害給付組/醫療給付科
電話:(02)23961266 #2272
傳真:(02)23975367
地址:100232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
點我看地圖
下載臨櫃申請表單
服務內容
勞保局全球資訊網提供「
職業傷病門診單
」或「傷病住院申請書」供投保單位下載填發予職保被保險人因職業傷病需門診或住院診療,以利申請職災醫療給付。
申辦資格
一、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於加保有效期間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時,應由投保單位填發
職業傷病門診單
或住院申請書申請診療。
二、給付標準:
可免繳健保規定部分負擔醫療費用及享有職業傷病住院膳食費30日內補助。
申辦流程
1
至勞保局網站下載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填寫後經投保單位蓋章證明。
2
攜帶上述醫療書單、全民健康保險卡及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
3
至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申請門診或住院診療。
應備物品
一、「
職業傷病門診單
」或「
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
」。
二、全民健康保險卡及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
作業天數
被保險人如未及時使用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申請診療,於就醫之日起10日內(不含例假日)或出院前補送本書單至該全民健保特約醫院或診所,可退還所收取之保險醫療費用。
備註
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遭遇職業傷病事故,於退保後1年內(保險效力終止前)因該職業傷病需診療者,仍得使用職業傷病醫療書單。
參考資料
職災醫療給付更多資訊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
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下載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職業災害給付組/醫療給付科
電話:(02)23961266 #2272
傳真:(02)23975367
地址:100232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
點我看地圖
下載郵寄申請表單
滿意度調查
你對此服務的說明滿意嗎?
滿意
普通
不滿意
請勾選不滿意原因:
表單下載連結失效
線上申辦連結失效
服務說明不清楚
服務內容有誤
如您對此服務欲提供意見,歡迎使用客服信箱:
[email protected]
或客服電話:(02)21927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AM~6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