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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傷病醫療書單申辦(單位申辦)

勞保局提供「職業傷病門診單」或「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供投保單位填發予職保被保險人因職業傷病需門診或住院診療,以利申請職災醫療給付。

職業傷病醫療書單申辦(單位申辦) 發布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 服務內容
    勞保局提供「職業傷病門診單」或「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供投保單位填發予職保被保險人因職業傷病需門診或住院診療,以利申請職災醫療給付。
    申辦資格
    • 一、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於加保有效期間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時,應由投保單位填發職業傷病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申請診療。
    • 二、給付標準:
      可免繳健保規定部分負擔醫療費用及享有職業傷病住院膳食費30日內補助。
    申辦流程
    • 1
      至勞保局或本局各地辦事處索取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空白書表,填寫後經投保單位蓋章證明。
    • 2
      攜帶上述醫療書單、全民健康保險卡及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
    • 3
      至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申請門診或住院診療。
    應備物品
    作業天數
    被保險人如未及時使用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申請診療,於就醫之日起10日內(不含例假日)或出院前補送本書單至該全民健保特約醫院或診所,可退還所收取之保險醫療費用。
    備註
    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遭遇職業傷病事故,於退保後1年內(保險效力終止前)因該職業傷病需診療者,仍得使用職業傷病醫療書單。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職業災害給付組/醫療給付科
    電話:(02)23961266 #2272
    傳真:(02)23975367
    地址:100232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點我看地圖
  • 服務內容
    勞保局全球資訊網提供「職業傷病門診單」或「傷病住院申請書」供投保單位下載填發予職保被保險人因職業傷病需門診或住院診療,以利申請職災醫療給付。
    申辦資格
    • 一、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於加保有效期間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時,應由投保單位填發職業傷病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申請診療。
    • 二、給付標準:
      可免繳健保規定部分負擔醫療費用及享有職業傷病住院膳食費30日內補助。
    申辦流程
    • 1
      至勞保局網站下載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填寫後經投保單位蓋章證明。
    • 2
      攜帶上述醫療書單、全民健康保險卡及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
    • 3
      至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申請門診或住院診療。
    應備物品
    作業天數
    被保險人如未及時使用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申請診療,於就醫之日起10日內(不含例假日)或出院前補送本書單至該全民健保特約醫院或診所,可退還所收取之保險醫療費用。
    備註
    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遭遇職業傷病事故,於退保後1年內(保險效力終止前)因該職業傷病需診療者,仍得使用職業傷病醫療書單。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職業災害給付組/醫療給付科
    電話:(02)23961266 #2272
    傳真:(02)23975367
    地址:100232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點我看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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