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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就、職)保被保險人服兵役、傷病留職停薪、因案停職續保

#同線上申辦#

勞(就、職)保被保險人服兵役、傷病留職停薪、因案停職續保 發布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 服務內容
    提供投保單位為應徵召服兵役、因傷病留職停薪、因案停職之勞保被保險人申請繼續加保。
    申辦資格
    勞保被保險人有下列情形者,可向勞保局申請續保。
    • (一) 應徵召服兵役。
    • (二) 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
    • (三) 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申辦流程
    • 1
      已完成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勞農保投保單位憑證及指派作業之經辦人, 放入自然人憑證,輸入pin碼及單位保險證號登入。
    • 2
      「申報別」點選「續保作業」及「傷病留停續保、服兵役續保、因案停職續保」。
    • 3
      填寫申報資料。
    • 4
      執行申報。
    應備物品
    • 經辦人自然人憑證。
    作業天數
    10~20個工作天
    備註
    • 一、被保險人如願意繼續加保時,投保單位不得拒絕。
    • 二、被保險人繼續加保期間,保險費由投保單位負擔部分,仍由投保單位負擔;由本人負擔部分,有給與者於給與中扣繳,無給與者,由投保單位墊繳後向被保險人收回。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納保組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費組/機關團體科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費組/職漁團體科
    電話:(02)23961266#3111或請參閱各組室服務電話
    地址:100232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點我看地圖
  • 服務內容
    提供投保單位為應徵召服兵役、因傷病留職停薪、因案停職之勞保被保險人申請繼續加保。
    申辦資格
    勞保被保險人有下列情形者,可向勞保局申請續保。
    • (一) 應徵召服兵役。
    • (二) 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
    • (三) 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申辦流程
    • 1
      填妥申請書。
    • 2
      加蓋單位及負責人印章。
    • 3
      以臨櫃送交方式向勞保局申請。
    應備物品
    • 一、必備:被保險人服兵役、留職停薪、因案停職繼續投保申請書。
    • 二、應備: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者,需另檢附醫院或診所診斷書。
    作業天數
    10~20個工作天
    備註
    • 一、被保險人如願意繼續加保時,投保單位不得拒絕。
    • 二、被保險人繼續加保期間,保險費由投保單位負擔部分,仍由投保單位負擔;由本人負擔部分,有給與者於給與中扣繳,無給與者,由投保單位墊繳後向被保險人收回。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納保組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費組/機關團體科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費組/職漁團體科
    電話:(02)23961266#3111或請參閱各組室服務電話
    地址:100232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點我看地圖
  • 服務內容
    提供投保單位為應徵召服兵役、因傷病留職停薪、因案停職之勞保被保險人申請繼續加保。
    申辦資格
    勞保被保險人有下列情形者,可向勞保局申請續保。
    • (一) 應徵召服兵役。
    • (二) 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
    • (三) 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申辦流程
    • 1
      填妥申請書。
    • 2
      加蓋單位及負責人印章。
    • 3
      以郵寄送交方式向勞保局申請。
    應備物品
    • 一、必備:被保險人服兵役、留職停薪、因案停職繼續投保申請書。
    • 二、應備: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者,需另檢附醫院或診所診斷書。
    作業天數
    10~20個工作天
    備註
    • 一、被保險人如願意繼續加保時,投保單位不得拒絕。
    • 二、被保險人繼續加保期間,保險費由投保單位負擔部分,仍由投保單位負擔;由本人負擔部分,有給與者於給與中扣繳,無給與者,由投保單位墊繳後向被保險人收回。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納保組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費組/機關團體科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費組/職漁團體科
    電話:(02)23961266#3111或請參閱各組室服務電話
    地址:100232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點我看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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