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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職業災害勞工醫療期間退保繼續參加勞保

被保險人於原發生職業災害單位離職退保之日起5年內,可由下列單位向勞保局辦理續保手續:
一、勞工團體:職業工會或產業工會,並已成立投保單位申報會務人員加保者。
二、勞保局委託之有關團體:同業公會、協會等人民團體,已成立投保單位申報會務人員加保,並向勞保局申請代辦職災勞工續保業務者。
三、被保險人以個人為單位。
四、原投保單位。

申請職業災害勞工醫療期間退保繼續參加勞保 發布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 服務內容
    被保險人於原發生職業災害單位離職退保之日起5年內,可由下列單位向勞保局辦理續保手續:
    • 一、勞工團體:職業工會或產業工會,並已成立投保單位申報會務人員加保者。
    • 二、勞保局委託之有關團體:同業公會、協會等人民團體,已成立投保單位申報會務人員加保,並向勞保局申請代辦職災勞工續保業務者。
    • 三、被保險人以個人為單位。
    • 四、原投保單位。
    申辦資格
    • 一、被保險人發生職業災害,於職業災害醫療期間終止勞動契約並退保者,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險,至符合請領老年給付之日止。
    • 二、已領取勞保失能給付,且經評估終身無工作能力者,不得繼續加保。
    申辦流程
    • 1
      填妥申請書。
    • 2
      加蓋單位及負責人印章;被保險人以個人為單位直接向本局申請續保者,則加蓋本人印章。
    • 3
      檢附證明文件影本。
    • 4
      以臨櫃送交方式向勞保局申請。
    應備物品
    作業天數
    10~20個工作天。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納保組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費組/機關團體科
    電話:(02)23961266#3111或請參閱各組室服務電話
    地址:100232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點我看地圖
  • 服務內容
    被保險人於原發生職業災害單位離職退保之日起5年內,可由下列單位向勞保局辦理續保手續:
    • 一、勞工團體:職業工會或產業工會,並已成立投保單位申報會務人員加保者。
    • 二、勞保局委託之有關團體:同業公會、協會等人民團體,已成立投保單位申報會務人員加保,並向勞保局申請代辦職災勞工續保業務者。
    • 三、被保險人以個人為單位。
    • 四、原投保單位。
    申辦流程
    • 1
      填妥申請書。
    • 2
      加蓋單位及負責人印章;被保險人以個人為單位直接向本局申請續保者,則加蓋本人印章。
    • 3
      檢附證明文件影本。
    • 4
      以郵寄送交方式向勞保局申請。
    應備物品
    作業天數
    10~20個工作天。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納保組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費組/機關團體科
    電話:(02)23961266#3111或請參閱各組室服務電話
    地址:100232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點我看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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