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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保失蹤給付申請

勞保局提供勞保失蹤給付臨櫃申請方式。

職保失蹤給付申請 發布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 服務內容
    勞保局提供勞保失蹤給付臨櫃申請方式。
    申辦資格
    • 一、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於作業中遭遇意外事故致失蹤時,自失蹤之日起,按被保險人失蹤當月起發給失蹤給付。
    • 二、受領順序如下:
      • (一) 配偶及子女。
      • (二) 父母。
      • (三) 祖父母。
      • (四) 受被保險人扶養之孫子女。
      • (五) 受被保險人扶養之兄弟姊妹。
    • 三、給付標準:
      按被保險人失蹤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70%發給失蹤給付,每滿3個月於期末給付1次,至被保險人生還之前1日或失蹤滿1年之前1日或依法宣告死亡之前1日止。
    申辦流程
    • 1
      填寫「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失蹤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並經投保單位確認用印。
    • 2
      檢附受益人之金融機構存摺影本及應備證件。
    • 3
      以臨櫃送交方式向勞保局申請。
    應備物品
    • 二、被保險人全戶戶籍謄本及受益人於被保險人失蹤日期之後申請之現住址戶籍謄本(記事請勿省略)。
    • 三、災難報告書或失蹤人口緊急報案紀錄等相關事故證明。
    • 四、執行職務發生意外事故證明。
    作業天數
    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以現金發給之保險給付,經保險人核定後,應在15日內給付之。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職業災害給付組/死亡給付科
    電話:(02)23961266#2263
    傳真:(02)23415731
    地址:100232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點我看地圖
  • 服務內容
    勞保局提供勞保失蹤給付郵寄申請方式。
    申辦資格
    • 一、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於作業中遭遇意外事故致失蹤時,自失蹤之日起,按被保險人失蹤當月起發給失蹤給付。
    • 二、受領順序如下:
      • (一) 配偶及子女。
      • (二) 父母。
      • (三) 祖父母。
      • (四) 受被保險人扶養之孫子女。
      • (五) 受被保險人扶養之兄弟姊妹。
    • 三、給付標準:
      按被保險人失蹤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70%發給失蹤給付,每滿3個月於期末給付1次,至被保險人生還之前1日或失蹤滿1年之前1日或依法宣告死亡之前1日止。
    申辦流程
    • 1
      填寫「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失蹤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並經投保單位確認用印。
    • 2
      檢附受益人之金融機構存摺影本及應備證件。
    • 3
      以郵寄方式向勞保局申請。
    應備物品
    • 二、被保險人全戶戶籍謄本及受益人於被保險人失蹤日期之後申請之現住址戶籍謄本(記事請勿省略)。
    • 三、災難報告書或失蹤人口緊急報案紀錄等相關事故證明。
    • 四、執行職務發生意外事故證明。
    作業天數
    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以現金發給之保險給付,經保險人核定後,應在15日內給付之。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職業災害給付組/死亡給付科
    電話:(02)23961266#2263
    傳真:(02)23415731
    地址:100232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點我看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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