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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證明單申辦(單位申辦)

勞保局提供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臨櫃申請方式。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證明單申辦(單位申辦) 發布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 服務內容
    勞保局為提供更便捷多元的申請管道,開放投保單位可利用自然人憑證,透過網路申辦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
    申辦資格
    • 一、請領資格:被保險人從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辦法」所定噪音、游離輻射及粉塵等32類有害作業,且最近加保年資連續滿1年者,每年得申請1次。
    • 二、給付標準:
      本項檢查之檢查費用由勞保局參照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所列有關項目規定核付。
    申辦流程
    • 1
      備妥符合申請資格之被保險人申請名冊電子檔(限*.xls或*.txt格式)
    • 2
      請登入勞保局全球資訊網之「投保單位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
    • 3
      選擇「預防職業病健檢」/「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批次申報」,即可開始進入申辦程序。
      (※ 臨櫃、郵寄及線上申辦等申請方式只須選擇一項辦理即可,如重複送件因須併案審查,反而會增加審查時間。)
    應備物品
    • 一、自然人憑證。
    • 二、被保險人申請名冊電子檔。
    • 三、依法須實施勞工作業環境監測者,應將作業環境監測結果上傳至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及暴露危害管理平台,依法無須實施勞工作業環境監測者,應提供其他相關證明或詳述勞工作業內容、場所、時間等資料。如係職業工會被保險人,須另行檢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特別危害健康作業經歷切結書」。
    作業天數
    申請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經審查手續完備者,本局於收到申請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核定。
    備註
    • 一、本項檢查全年均可辦理,投保單位可視情況分批為所屬合於規定之被保險人申請檢查。
    • 二、勞保局受理申請書件經審查核定後,檢附符合受檢規定之被保險人每人1張「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證明單紀錄表」,通知申請者至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下載「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紀錄」,並於規定之翌年3月底有效期間內前往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受檢。
    • 三、被保險人受檢前請先至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查詢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名單,選擇合適之醫療機構,並宜事先聯繫,以便認可醫療機構作業,順利受檢。
    • 四、經勞保局核發健康檢查證明單紀錄表後實施健康檢查,始支付健檢費用。
    • 五、檢查結果由認可醫療機構於實施檢查後通知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及勞保局。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職業災害給付組/醫療給付科
    電話:(02)23961266 #2876
    傳真:(02)23975367
    地址:100232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點我看地圖
  • 服務內容
    勞保局提供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臨櫃申請方式。
    申辦資格
    • 一、請領資格:被保險人從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辦法」所定噪音、游離輻射及粉塵等32類有害作業,且最近加保年資連續滿1年者,每年得申請1次。
    • 二、給付標準:
      本項檢查之檢查費用由勞保局參照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所列有關項目規定核付。
    申辦流程
    • 1
      備妥應備文件。
    • 2
      填寫好申請書。
    • 3
      以臨櫃送交方式向勞保局申請。
    應備物品
    • 一、紙本申請方式:填具「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申請書」及檢附存有被保險人相關資料之光碟片。
      • (一)填具「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申請書」及檢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申請名冊」。
        • (二)申請人數在50人以上時,填具「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申請書」,並檢附存有被保險人相關資料之光碟片(欄位格式請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網址:www.bli.gov.tw/0106466.html)查詢,請勿存成Word格式)。
    • 二、被保險人自行申請(投保單位未依規定申請者):填具「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自行申請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申請書」。
    • 三、依法須實施勞工作業環境監測者,應將作業環境監測結果上傳至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及暴露危害管理平台,依法無須實施勞工作業環境監測者,應提供其他相關證明或詳述勞工作業內容、場所、時間等資料。如係職業工會被保險人,須另行檢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特別危害健康作業經歷切結書」。
    作業天數
    申請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經審查手續完備者,本局於收到申請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核定。
    備註
    • 一、本項檢查全年均可辦理,投保單位可視情況分批為所屬合於規定之被保險人申請檢查。
    • 二、勞保局受理申請書件經審查核定後,檢附符合受檢規定之被保險人每人1張「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證明單紀錄表」,通知申請者至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下載「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紀錄」,並於規定之翌年3月底有效期間內前往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受檢。
    • 三、被保險人受檢前請先至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查詢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名單,選擇合適之醫療機構,並宜事先聯繫,以便認可醫療機構作業,順利受檢。
    • 四、經勞保局核發健康檢查證明單紀錄表後實施健康檢查,始支付健檢費用。
    • 五、檢查結果由認可醫療機構於實施檢查後通知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及勞保局。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職業災害給付組/醫療給付科
    電話:(02)23961266 #2876
    傳真:(02)23975367
    地址:100232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點我看地圖
  • 服務內容
    勞保局提供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郵寄申請方式。
    申辦資格
    • 一、請領資格:被保險人從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辦法」所定噪音、游離輻射及粉塵等32類有害作業,且最近加保年資連續滿1年者,每年得申請1次。
    • 二、給付標準:
      本項檢查之檢查費用由勞保局參照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所列有關項目規定核付。
    申辦流程
    • 1
      備妥應備文件。
    • 2
      填寫好申請書。
    • 3
      以郵寄方式向勞保局申請。
    應備物品
    • 一、紙本申請方式:填具「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申請書」及檢附存有被保險人相關資料之光碟片。
      • (一)填具「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申請書」及檢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申請名冊」。
        • (二)申請人數在50人以上時,填具「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申請書」,並檢附存有被保險人相關資料之光碟片(欄位格式請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網址:www.bli.gov.tw/0106466.html)查詢,請勿存成Word格式)。
    • 二、被保險人自行申請(投保單位未依規定申請者):填具「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自行申請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申請書」。
    • 三、依法須實施勞工作業環境監測者,應將作業環境監測結果上傳至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及暴露危害管理平台,依法無須實施勞工作業環境監測者,應提供其他相關證明或詳述勞工作業內容、場所、時間等資料。如係職業工會被保險人,須另行檢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特別危害健康作業經歷切結書」。
    作業天數
    申請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經審查手續完備者,本局於收到申請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核定。
    備註
    • 一、本項檢查全年均可辦理,投保單位可視情況分批為所屬合於規定之被保險人申請檢查。
    • 二、勞保局受理申請書件經審查核定後,檢附符合受檢規定之被保險人每人1張「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證明單紀錄表」,通知申請者至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下載「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紀錄」,並於規定之翌年3月底有效期間內前往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受檢。
    • 三、被保險人受檢前請先至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查詢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名單,選擇合適之醫療機構,並宜事先聯繫,以便認可醫療機構作業,順利受檢。
    • 四、經勞保局核發健康檢查證明單紀錄表後實施健康檢查,始支付健檢費用。
    • 五、檢查結果由認可醫療機構於實施檢查後通知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及勞保局。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職業災害給付組/醫療給付科
    電話:(02)23961266 #2876
    傳真:(02)23975367
    地址:100232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點我看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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