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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資料申請
事故處理完畢後現場交予當事人登記聯單,事故七日後申請閱覽或提供現場圖、現照場片,事故三十日後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道路交通事故資料申請
發布單位:南投縣政府警察局
服務內容
事故處理完畢後現場交予當事人登記聯單,事故七日後申請閱覽或提供現場圖、現照場片,事故三十日後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申辦流程
核對道路交通事故資料申請書時間、地點、姓名、出生年月日等資料是否相符,並於分駐(派)所受理或轉陳分局陳報警察局,並於交通事故處理登記進度案件管制表註記。收案後,事故現場圖、現場照片由分駐(派)出所或分局核對無誤後核發,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審查後陳報分局函轉警察局交通隊核發。如無缺件、缺項者,於事故七日後得申請閱覽或提供現場圖、現場照片、三十日後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聯絡窗口
本局交通隊 (049)220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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