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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聘僱家庭外籍看護工-重新招募

外籍看護期滿,雇主重新招募同一個外籍看護工之申請方法。

申請聘僱家庭外籍看護工-重新招募 發布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 服務內容
    外籍看護期滿,雇主重新招募同一個外籍看護工之申請方法。
    申辦資格

    雇主係重新招募同一外籍看護工,須於該看護工期滿前4個月內方可辦理。

    • 一、 申請聘僱家庭外籍看護工之被看護人,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一) 指定醫院完成醫療評估:
        • 1. 被看護者年齡未滿80歲,有全日照護需要。
        • 2. 被看護者年齡滿80歲以上未滿85歲,有
          嚴重依賴照護
          巴氏量表為 60 分(含 60 分)以下
          嚴重依賴:巴氏量表為 60 分(含 60 分)以下
          需要或全日照顧需要。
        • 3. 被看護者年齡滿85歲以上,有
          輕度以上依賴照護
          巴氏量表有任一項目失能者
          巴氏量表有任一項目失能者
          需要。
      • (二) 特定身心障礙項目表
      • (三) 被看護者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之適用情形: 適用情形都須曾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有輕度、嚴重依賴或全日照護需要,依據被看護者年齡不同而有區別
    • 二、 雇主(申請人)與被看護者,應具備下列關係之一:
      • (一) 配偶。
      • (二) 直系血親。
      • (三) 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
      • (四) 繼父母、繼子女、配偶之父母或繼父母、子女或繼子女之配偶。 
      • (五) 祖父母與孫子女之配偶、繼祖父母與孫子女、繼祖父母與孫子女之配偶。 
    申辦流程
    • 1
      長期照顧中心推介本國勞工
    • 2
      申請「招募許可函」:雇主應於醫療評估完成評估日起14日至60日期間內檢附文件(請查看應備物品)
    • 3
      親自送件至機關收件櫃臺辦理(地址:100413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10樓點我看地圖
    應備物品
    備註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聘僱許可收費專戶
    郵政劃撥帳號:19058848
    聯絡窗口
    勞動力發展署-申請外國人來臺工作業務
    服務地址:100413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10樓點我看地圖
    勞工諮詢申訴專線:1955
  • 服務內容
    外籍看護期滿,雇主重新招募同一個外籍看護工之申請方法。
    申辦資格

    雇主係重新招募同一外籍看護工,須於該看護工期滿前4個月內方可辦理。

    • 一、 申請聘僱家庭外籍看護工之被看護人,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一) 指定醫院完成醫療評估:
        • 1. 被看護者年齡未滿80歲,有全日照護需要。
        • 2. 被看護者年齡滿80歲以上未滿85歲,有
          嚴重依賴照護
          巴氏量表為 60 分(含 60 分)以下
          嚴重依賴:巴氏量表為 60 分(含 60 分)以下
          需要或全日照顧需要。
        • 3. 被看護者年齡滿85歲以上,有
          輕度以上依賴照護
          巴氏量表有任一項目失能者
          巴氏量表有任一項目失能者
          需要。
      • (二) 特定身心障礙項目表
      • (三) 被看護者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之適用情形: 適用情形都須曾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有輕度、嚴重依賴或全日照護需要,依據被看護者年齡不同而有區別
    • 二、 雇主(申請人)與被看護者,應具備下列關係之一:
      • (一) 配偶。
      • (二) 直系血親。
      • (三) 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
      • (四) 繼父母、繼子女、配偶之父母或繼父母、子女或繼子女之配偶。 
      • (五) 祖父母與孫子女之配偶、繼祖父母與孫子女、繼祖父母與孫子女之配偶。 
    申辦流程
    • 1
      長期照顧中心推介本國勞工
    • 2
      申請「招募許可函」:雇主應於醫療評估完成評估日起14日至60日期間內檢附文件(請查看應備物品)
    • 3
      以掛號郵寄至「100413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10樓點我看地圖 勞動力發展署(申請聘僱移工工作許可)收」
    應備物品
    備註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聘僱許可收費專戶
    郵政劃撥帳號:19058848
    聯絡窗口
    勞動力發展署-申請外國人來臺工作業務
    服務地址:100413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10樓點我看地圖
    勞工諮詢申訴專線: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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