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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聘僱家庭外籍看護工-聘僱許可

家庭外籍看護工入國後取得「聘僱許可函」之申請方法。

申請聘僱家庭外籍看護工-聘僱許可 發布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 服務內容
    家庭外籍看護工入國後取得「聘僱許可函」之申請方法。
    申辦流程
    • 1
      辦理入國通報:外籍家庭看護工入國後3天內須辦理入國通報,請至許可工作地點之各縣市勞工行政主管機關辦理。
    • 2
      辦理入境健康檢查:外籍家庭看護工入國後3天內,雇主應安排其至衛生福利部指定之醫院辦理健康檢查。
    • 3
      申請外僑居留證:外籍家庭看護工入國後15天內須辦理外僑居留證,請逕洽移民署各地服務站辦理。
    • 4
      申請聘僱許可函:外籍家庭看護工入國後15天內檢附文件(請查看應備物品),親自送件至機關收件櫃臺辦理(地址:100413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10樓點我看地圖)。
    應備物品
    聯絡窗口
    勞動力發展署-申請外國人來臺工作業務
    服務地址:100413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10樓點我看地圖
    勞工諮詢申訴專線:1955
  • 服務內容
    家庭外籍看護工入國後取得「聘僱許可函」之申請方法。
    申辦流程
    • 1
      辦理入國通報:外籍家庭看護工入國後3天內須辦理入國通報,請至許可工作地點之各縣市勞工行政主管機關辦理。
    • 2
      辦理入境健康檢查:外籍家庭看護工入國後3天內,雇主應安排其至衛生福利部指定之醫院辦理健康檢查。
    • 3
      申請外僑居留證:外籍家庭看護工入國後15天內須辦理外僑居留證,請逕洽移民署各地服務站辦理。
    • 4
      申請聘僱許可函:外籍家庭看護工入國後15天內檢附文件(請查看應備物品),以掛號郵寄至「100413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10樓點我看地圖 勞動力發展署(申請聘僱移工工作許可)收」
    應備物品
    聯絡窗口
    勞動力發展署-申請外國人來臺工作業務
    服務地址:100413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10樓點我看地圖
    勞工諮詢申訴專線: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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