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提供求職、求才及開創事業者重要的政府服務與福利補助

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中小型運動服務業貸款信用保證手續費及利息補貼申請

一、信用保證手續費補助:

(一) 已申請中小型運動服務業貸款信用保證並經金融機構同意核貸,且負責人符合本部所認定之補貼資格,備齊檢附相關文件提交審查通過後,即可獲得貸款信用保證全額手續費補助。

(二) 手續費率為固定0.375%。

二、利息補貼:

(一) 申請單位已經金融機構同意核貸,且負責人符合本部所認定之補貼資格,備齊檢附相關文件提交審查通過後,同意核定利息補貼。

(二) 補貼年利率最高2%,每一申請單位補貼累計不得超過新臺幣1,000萬元,補貼期間以7年為限。

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中小型運動服務業貸款信用保證手續費及利息補貼申請 發布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 服務內容
    • 一、信用保證手續費補助:
      • (一) 已申請中小型運動服務業貸款信用保證並經金融機構同意核貸,且負責人符合本部所認定之補貼資格,備齊檢附相關文件提交審查通過後,即可獲得貸款信用保證全額手續費補助。
      • (二) 手續費率為固定0.375%。
    • 二、利息補貼:
      • (一) 申請單位已經金融機構同意核貸,且負責人符合本部所認定之補貼資格,備齊檢附相關文件提交審查通過後,同意核定利息補貼。
      • (二) 補貼年利率最高2%,每一申請單位補貼累計不得超過新臺幣1,000萬元,補貼期間以7年為限。
    申辦資格
    • 一、 體育運動專業校院或體育運動相關系所畢業生。
    • 二、 運動教練:符合國民體育法第三條所定受運動專業訓練,並熟悉運動之教育訓練及競賽規則,經體育團體檢定、授證,從事運動指導、訓練之人員。
    • 三、 運動裁判:符合國民體育法第三條所定受運動專業訓練,並熟悉運動競賽規則,經體育團體檢定、授證,從事賽會執法之人員。
    • 四、 體育專業人員:符合國民體育法第三條及其施行 細則第四條所定受運動專業教育或訓練,經本部檢定合格,發給證書,以其專業知能或技術從事特定運動業務之人員。
    • 五、 選手:曾參加國際綜合性運動會、國際單項運動錦標賽(包括公開賽、巡迴賽、大獎賽、排名賽或經典賽)、全國綜合性運動會、全國性單項運動錦標賽最優級組、職業運動聯盟舉辦之職業比賽或經本部核定辦理之學生聯賽最優級別或組別之選手。
    申辦流程
    • 1
      信用保證手續費補助:
      • (一) 金融機構同意核貸後一個月內提出申請。
      • (二) 受理申請經書面審查通過後核定撥款。
    • 2
      利息補貼:
      • (一) 金融機構同意核貸後一個月內提出申請。
      • (二) 受理申請經書面審查通過後核定利息補貼。(若所申請貸款非為運動服務業信用保證貸款,則需召開審查會審查)
      • (三) 申請單位按季或半年向教育部體育署申請利息補貼。
    應備物品
    聯絡窗口
    教育部體育署
    電話:(02)87711964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地址:104703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4樓點我看地圖
    請於服務時間來電,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 8:30~12:30 │下午 1:30~5:30(國定例假日休息)
滿意度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