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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救護服務證明申請

傷病患當事人、其配偶或直系親屬申請雲林縣消防局救護服務之證明,作為後續申請理賠或相關證明用。 家屬申請時,得透過個人戶籍資料中的個人記事來證明與當事人之家屬關係。

執行救護服務證明申請 發布單位:雲林縣政府
  • 服務內容
    傷病患當事人、其配偶或直系親屬申請雲林縣消防局救護服務之證明,作為後續申請理賠或相關證明用。 家屬申請時,得透過個人戶籍資料中的個人記事來證明與當事人之家屬關係。
    申辦流程
    應備物品
    • 一、 當事人申請,備足以下事項:
      • 1. 申請書
      • 2. 本人身分證正、反影本
      • 3. 印章
    • 二、 關係人申請,需備足以下事項:
      • 1. 申請書
      • 2. 委託書
      • 3. 當事人之身分證正、反影本或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影本
      • 4. 關係人之身分證正、反影本或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影本
      • 5. 關係人之印章
    • 三、 傷病患因過世、未成年或其他理由無法於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者,請申請人填寫切結書,需備足以下事項:
      • 1. 申請書
      • 2. 切結書
      • 3. 傷病患無法委託之相關文件影本(例如:除戶證明、死亡證明等等)
      • 4. 切結人身分證正、反影本或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影本
      • 5. 切結人之印章
    作業天數
    7天
    聯絡窗口
    雲林縣消防局緊急救護科
    (05)5325707#273 陳先生
  • 服務內容
    傷病患當事人、其配偶或直系親屬申請雲林縣消防局救護服務之證明,作為後續申請理賠或相關證明用。 家屬申請時,得透過個人戶籍資料中的個人記事來證明與當事人之家屬關係。
    申辦流程
    • 1
      檢附應備物品。
    • 2
      至本局所屬之消防分隊辦理。
    應備物品
    • 一、 當事人申請,備足以下事項:
      • 1. 申請書
      • 2. 本人身分證正、反影本
      • 3. 印章
    • 二、 關係人申請,需備足以下事項:
      • 1. 申請書
      • 2. 委託書
      • 3. 當事人之身分證正、反影本或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影本
      • 4. 關係人之身分證正、反影本或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影本
      • 5. 關係人之印章
    • 三、 傷病患因過世、未成年或其他理由無法於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者,請申請人填寫切結書,需備足以下事項:
      • 1. 申請書
      • 2. 切結書
      • 3. 傷病患無法委託之相關文件影本(例如:除戶證明、死亡證明等等)
      • 4. 切結人身分證正、反影本或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影本
      • 5. 切結人之印章
    作業天數
    7天
    聯絡窗口
    雲林縣消防局緊急救護科
    (05)5325707#273 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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