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應備證件 1. 申請書 2. 刊登作廢啟事之報紙(全幅報紙)。(申請謄本免登報) 3. 建物登記謄本(建號全部)(地政事務所) 或房屋稅籍證明文件 (稅捐處)。 ● 規費 1. 案經核准請申請人向承辦人洽取繳納工本費新臺幣200元。
● 應備證件
1. 申請書
2. 刊登作廢啟事之報紙(全幅報紙)。(申請謄本免登報)
3. 建物登記謄本(建號全部)(地政事務所) 或房屋稅籍證明文件 (稅捐處)。
● 規費
1. 案經核准請申請人向承辦人洽取繳納工本費新臺幣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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