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版選單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人生大事
出生
就學
就業
就養
終老
日常生活
婚姻與身分
交通與旅遊
居住與環境
理財與納稅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英文申辦服務
主題策展
資訊發布
政府新聞
即時影像
行動化服務
實用連結
GSP會員中心
關於本站
網站導覽
規範與授權
English
隱私權保護政策
服務條款
上方連結
網站連結
下方連結
E-GOV智能小幫手
電腦版
:::
選單
人生大事
出生
就學
就業
就養
終老
日常生活
婚姻與身分
交通與旅遊
居住與環境
理財與納稅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英文申辦服務
主題策展
資訊發布
政府新聞
即時影像
行動化服務
實用連結
GSP會員中心
關於本站
網站導覽
規範與授權
English
隱私權保護政策
服務條款
我的E政府
我的E政府
上方連結
網站連結
字級
小
中
大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搜尋
全站搜
找服務
搜尋
搜尋
進階搜尋
關閉
:::
首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申辦服務
_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
Bopomofo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住址變更登記
遷入地戶政事務所
住址變更登記
發布單位:新竹縣政府
臨櫃申辦
親自現場辦理
服務內容
遷入地戶政事務所
申辦資格
1.本人。
2.戶長。
3.利害關係人(無1、2申請人時)。
4.受委託人。
5.未成年人遷徙,父母或遷出、遷入地雙方戶長共同為之。
申辦流程
請詳見服務內容或洽聯絡資訊
應備物品
1.遷出地與遷入地戶口名簿正本、遷入者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或簽名)。
2.遷入者應換領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詳見http://www.ris.gov.tw/187)。
換領得免繳交相片或數位相片之情形,請參照 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 第14條規定。
(繳交數位相片者請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網路申辦服務→國民身分證→國民身分證影像上傳上傳數位相片)
3.委託他人申請者,應附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4.父或母單獨為未成年子女申辦,須提具另一方同意書。
5.如係另立一戶,應另提憑單獨立戶之證明文件 。
備註
1.直接向遷入地戶政事務所申請住址變更登記。
2.無居住事實而故意為不實之申請者,處新臺幣九千元以下罰鍰。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民政處-戶政科
承辦人員:吳小姐
電話:03-5518101#2175
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下載臨櫃申請表單
滿意度調查
你對此服務的說明滿意嗎?
滿意
普通
不滿意
請勾選不滿意原因:
表單下載連結失效
線上申辦連結失效
服務說明不清楚
服務內容有誤
如您對此服務欲提供意見,歡迎使用客服信箱:
[email protected]
或客服電話:(02)21927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AM~6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