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版選單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人生大事
出生
就學
就業
就養
終老
日常生活
婚姻與身分
交通與旅遊
居住與環境
理財與納稅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英文申辦服務
主題策展
資訊發布
政府新聞
即時影像
行動化服務
實用連結
GSP會員中心
關於本站
網站導覽
規範與授權
English
隱私權保護政策
服務條款
上方連結
網站連結
下方連結
E-GOV智能小幫手
電腦版
:::
選單
人生大事
出生
就學
就業
就養
終老
日常生活
婚姻與身分
交通與旅遊
居住與環境
理財與納稅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英文申辦服務
主題策展
資訊發布
政府新聞
即時影像
行動化服務
實用連結
GSP會員中心
關於本站
網站導覽
規範與授權
English
隱私權保護政策
服務條款
我的E政府
我的E政府
上方連結
網站連結
字級
小
中
大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搜尋
全站搜
找服務
搜尋
搜尋
進階搜尋
關閉
:::
首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申辦服務
_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
Bopomofo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身心障礙者申請醫師(到宅)鑑定流程
身心障礙者申請醫師(到宅)鑑定
身心障礙者申請醫師(到宅)鑑定流程
發布單位:新竹縣政府
臨櫃申辦
親自現場辦理
服務內容
身心障礙者申請醫師(到宅)鑑定
申辦資格
依據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第1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申請人得向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指定鑑定機構指派合格鑑定人員至申請人居住地鑑定之:
(1)全癱無法自行下床
(2)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
(3)長期重度昏迷。」。
申辦流程
詳見申請作業流程圖
應備物品
1.最近三個月內1吋之半身照片三張。
2.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未滿十四歲者得檢附戶口名簿影本。
申請人若為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申請。
申請人若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應附委託書及受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備註
1.於進行鑑定前需先申請方式1或方式2;各縣市併同辦理醫院及時間如「併同辦理醫院及時間表」。
2.無論申請方式1或方式2,鑑定部分均需經過醫師鑑定身體結構及功能,鑑定人員進行活動參與及環境因素之鑑定,再由社會處(局)的評估人員進行需求評估。
3.若申請方式2鑑定與需求評估併同辦理,須配合該醫院之併同辦理診間及時間,並不得指定特定醫師進行鑑定。
4.併同辦理之鑑定醫師仍有可鑑定身障類別之限制,務請先洽詢該醫院窗口確認。
5.併同辦理建議先詢問醫院窗口,以瞭解掛號規定及科別、診次與時間。
6.若希望指定鑑定醫師,則請申請一般流程。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衛生局-醫政長照科
承辦人員:李小姐
電話:03-5518160#251
傳真:03-5558232
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下載臨櫃申請表單
滿意度調查
你對此服務的說明滿意嗎?
滿意
普通
不滿意
請勾選不滿意原因:
表單下載連結失效
線上申辦連結失效
服務說明不清楚
服務內容有誤
如您對此服務欲提供意見,歡迎使用客服信箱:
[email protected]
或客服電話:(02)21927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AM~6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