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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更正營利事業所得稅退補稅額(工商憑證登入)

一、法令依據:稅捐稽徵法第17條、所得稅法第81條、所得稅法第116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76條。 二、申請範圍:查對更正事項以文字記載或數字計算錯誤者為限,對查定之事實或法令之適用有所異議者,應依稅捐稽徵法第35條之規定申請復查。 三、申請時限:應於繳款書所規定繳納期限內或核定通知書送達後10日內向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申請更正營利事業所得稅退補稅額(工商憑證登入) 發布單位: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 服務內容
    • 一、法令依據:稅捐稽徵法第17條、所得稅法第81條、所得稅法第116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76條。
    • 二、申請範圍:查對更正事項以文字記載或數字計算錯誤者為限,對查定之事實或法令之適用有所異議者,應依稅捐稽徵法第35條之規定申請復查。
    • 三、申請時限:應於繳款書所規定繳納期限內或核定通知書送達後10日內向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申辦流程
    • 1
      請登入「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2
      選擇「線上服務」/「線上申辦」/「稅務線上申辦」/「營所稅」、「工商憑證」,即可開始進入申辦程序。
    應備物品
    • 一、工商憑證IC卡。
    • 二、讀卡機。
    • 三、核定稅額通知書或罰鍰處分書(正本)。
    • 四、繳款書正本或繳納之收據影本。
    • 五、更正事項證明文件。
    作業天數
    17個工作日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02)231137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03)339678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04)2305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06)2223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07)7256600
  • 服務內容
    • 一、法令依據:稅捐稽徵法第17條、所得稅法第81條、所得稅法第116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76條。
    • 二、申請範圍:查對更正事項以文字記載或數字計算錯誤者為限,對查定之事實或法令之適用有所異議者,應依稅捐稽徵法第35條之規定申請復查。
    • 三、申請時限:應於繳款書所規定繳納期限內或核定通知書送達後10日內向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申辦流程
    • 1
      攜帶應備附件及填寫營利事業所得稅更正申請書。
    • 2
      親自向更正年度所在地之國稅局或分局、稽徵所申請。
    應備物品
    • 一、營利事業所得稅更正申請書(需加蓋營利事業及負責人章)。
    • 二、主張更正之證明文件。
    作業天數
    17個工作日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02)231137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03)339678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04)2305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06)2223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07)7256600
  • 服務內容
    • 一、法令依據:稅捐稽徵法第17條、所得稅法第81條、所得稅法第116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76條。
    • 二、申請範圍:查對更正事項以文字記載或數字計算錯誤者為限,對查定之事實或法令之適用有所異議者,應依稅捐稽徵法第35條之規定申請復查。
    • 三、申請時限:應於繳款書所規定繳納期限內或核定通知書送達後10日內向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申辦流程
    • 1
      攜帶應備附件及填寫營利事業所得稅更正申請書。
    • 2
      親自向更正年度所在地之國稅局或分局、稽徵所申請。
    應備物品
    • 一、營利事業所得稅更正申請書(需加蓋營利事業及負責人章)。
    • 二、主張更正之證明文件。
    作業天數
    17個工作日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02)231137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03)339678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04)2305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06)2223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07)725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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