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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稅廠商設立(變更)登記(免用憑證登入)

一、 法令依據: 貨物稅條例第19、 20條, 貨物稅稽徵規則第10、 11、 12條。 二、 申請範圍: (一) 設立登記:貨物稅應稅貨物之產製廠商。 (二) 變更登記:貨物稅廠商之廠商登記表所載事項有變更者。 三、 申請時限︰ (一) 設立登記:產製廠商應於開始產製應稅貨物前,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辦理廠商登記。 (二) 變更登記:事實發生之日起15日內。

貨物稅廠商設立(變更)登記(免用憑證登入) 發布單位: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 服務內容
    • 一、 法令依據: 貨物稅條例第19、 20條, 貨物稅稽徵規則第10、 11、 12條。
    • 二、 申請範圍:
      • (一) 設立登記:貨物稅應稅貨物之產製廠商。
      • (二) 變更登記:貨物稅廠商之廠商登記表所載事項有變更者。
    • 三、 申請時限︰
      • (一) 設立登記:產製廠商應於開始產製應稅貨物前,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辦理廠商登記。
      • (二) 變更登記:事實發生之日起15日內。
    申辦流程
    於本服務線上申辦系統(網址: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09W/OLFETWO20/0
    )登錄申請資料,並併同應備證件上傳,得免寄送紙本;因故未能上傳或上傳附件不齊全者,請於申請資料送出後3日內檢齊應備附件,註明系統回復之申辦案號,以郵寄或傳真至受理國稅局。
    應備物品
    • 一、 設立登記:
      • (一) 貨物稅廠商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2份。
      • (二) 貨物稅廠商設立(變更)登記表2份。
      • (三) 廠商倉棧簡明平面圖2份
      • (四) 登記證明文件2份,包含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但依規定免辦工廠登記者免附)。
    • 二、 變更登記:
      • (一) 貨物稅廠商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2份。
      • (二) 貨物稅廠商設立(變更)登記表2份。
      • (三)變更事項證明文件。
    作業天數
    9個工作天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02)231137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03)339678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04)2305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06)2223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07)7256600
  • 服務內容
    • 一、 法令依據: 貨物稅條例第19、 20條, 貨物稅稽徵規則第10、 11、 12條。
    • 二、 申請範圍:
      • (一) 設立登記:貨物稅應稅貨物之產製廠商。
      • (二) 變更登記:貨物稅廠商之廠商登記表所載事項有變更者。
    • 三、 申請時限︰
      • (一) 設立登記:產製廠商應於開始產製應稅貨物前,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辦理廠商登記。
      • (二) 變更登記:事實發生之日起15日內。
    申辦流程
    攜帶應備證件及填寫貨物稅廠商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登記表,親自向產製廠商登記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申請。
    應備物品
    • 一、 設立登記:
      • (一) 貨物稅廠商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2份。
      • (二) 貨物稅廠商設立(變更)登記表2份。
      • (三) 廠商倉棧簡明平面圖2份
      • (四) 登記證明文件2份,包含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但依規定免辦工廠登記者免附)。
    • 二、 變更登記:
      • (一) 貨物稅廠商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2份。
      • (二) 貨物稅廠商設立(變更)登記表2份。
      • (三)變更事項證明文件。
    作業天數
    9個工作天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02)231137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03)339678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04)2305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06)2223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07)7256600
  • 服務內容
    • 一、 法令依據: 貨物稅條例第19、 20條, 貨物稅稽徵規則第10、 11、 12條。
    • 二、 申請範圍:
      • (一) 設立登記:貨物稅應稅貨物之產製廠商。
      • (二) 變更登記:貨物稅廠商之廠商登記表所載事項有變更者。
    • 三、 申請時限︰
      • (一) 設立登記:產製廠商應於開始產製應稅貨物前,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辦理廠商登記。
      • (二) 變更登記:事實發生之日起15日內。
    申辦流程
    備妥應備證件及填寫貨物稅廠商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登記表,郵寄至產製廠商登記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
    應備物品
    • 一、 設立登記:
      • (一) 貨物稅廠商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2份。
      • (二) 貨物稅廠商設立(變更)登記表2份。
      • (三) 廠商倉棧簡明平面圖2份
      • (四) 登記證明文件2份,包含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但依規定免辦工廠登記者免附)。
    • 二、 變更登記:
      • (一) 貨物稅廠商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2份。
      • (二) 貨物稅廠商設立(變更)登記表2份。
      • (三)變更事項證明文件。
    作業天數
    9個工作天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02)231137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03)339678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04)2305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06)2223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07)725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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